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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税改方案 大幅调降营所税综所税

【大纪元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二十日电)促产条例将于明年底落日,政府将利用届时增加的税收,进行税改。台湾行政院长张俊雄今天表示,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将由25%大幅降为17.5%,并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规定;同时调降个人综合所得税税率,提高薪资、残障、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及标准特除额,调幅将近三成。

张俊雄表示,此次改革将有助建构“低税率、广税基、简税政”的租税环境,使台湾税制与国际接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福祉,希望财经相关部会积极将改革方案内容落实于产业三法、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正,尽速完成相关法律案报院审查。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财政部“配合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租税减免全面落日之‘轻税简政’所得税制改革方案”。张俊雄表示,行政院半年前要求各部会针对“轻税简政”研议,经充分讨论后,今天专案报告获得行政院会通过,政院对此税制改革方案非常嘉许。

张俊雄说,近年全球化与国际间经济竞争日益激烈,所得税制度改革牵动整体国家经济发展动向。财政部掌握“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将于民国九十八年底实施期满的制度性平台,研议“轻税简政”的所得税制度改革方案,希望为国家经济永续发展注入新动能,肯定财政部的努力用心和相关部会的协助投入。

他说,依据财政部规划,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租税减免全面落日后,政府将运用租税减免期满增加的约新台币一千五百亿元税收,进行全面性、结构性税制的改革工程。

张俊雄指出,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由25%大幅降为17.5%,并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的规定,可使企业租税负担透明化,提升台湾租税环境国际竞争力,增进投资诱因,带动经济成长。

此外,他说,借此改革契机,在财政能力负担许可范围内,并同调降个人综合所得税税率,提高薪资、残障、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及标准特除额,调幅将近三成,应能减轻受薪阶级、弱势团体、中低所得者租税负担,适度改善所得分配。

他补充说,上周院会通过“工业区土地租金优惠措施 (006688措施)”加码两百亿元,提供土地、税负减轻等措施,都是为了吸收资本回台、帮助台商回台投资整体思考中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