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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营养午餐 消费券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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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晓云、林相美、邱燕玲、曾韦祯、胡清晖、施晓光/台北报导〕即将上路的消费券政策,也可以抵用从幼稚园到大学的私立学校的学杂费,以及各级学校代收代办费用,例如教科书、制服、营养午餐、交通费及员生消费合作社等费用。

该案仅适用于九十七学年度下学期,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收用消费券,家长团体及公立学校都表示支持并配合这项政策。私校方面,景文高中校长许胜哲表示,可将学生缴交学杂费的消费券转付给厂商,家境清寒的学生可以消费券支付学费,对学生有一定帮助。达人女中校长吴韵乐则担心若收到太多消费券,无法转化为支持校务运作的现款,对学校未必是好事。

民进党立委潘孟安昨质询时为学童请命指出,消费券不能缴营养午餐及学费怎么办?先前表示不能缴学费的经建会主委陈添枝改口说:“消费券可以缴营养午餐。”至于学费方面,“学校若要收,也不反对”,只是学校非营业人,依法无法兑换,但学校若做适当安排,“政府并不反对学校收,也不会禁止”。

是否抵学杂费 私校可自行决定

教育部长郑瑞城稍晚说明,此为行政院通过的确定方案。教育部国教司科长吴林辉补充说,公立学校因涉及预算编列,不能使用消费券抵用学杂费,私立学校因为没有公部门预算编列的问题,因此法律未禁止、也未限制私校收取消费券抵用学杂费。不过,学校只能转消费流通把消费券付给厂商。也就是说,只要私校在执行上觉得可行,私校就可以收消费券抵学杂费。

至于学校代收代办事项的费用,吴林辉科长表示,学校只是代为收付,钱最后仍是流入厂商手中,因此包括教科书、制服、营养午餐、交通车费用及员生消费合作社等,厂商具有营业登记,具备营业人身份,只要厂商同意收受消费券,就可以使用消费券购买教科书等。

营养午餐的部分,吴林辉表示,绝大部分的国中小营养午餐都是委托民间厂商办理,因此都可以使用消费券,即使是学校自办营养午餐,只要学校能转消费流通,也可以收取消费券。

考量学生的学期缴费单据已包含杂费及代收代办项目,教育部表示,有意持消费券缴费的学生,可持单据向学校出纳组缴交消费券,不过若持向合作社消费原则上是不得找零。

此外,昨天多位蓝营立委建议发第二次消费券,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一条例做一次。”这次消费券是到9月30日结束,并未把话说死。

有6防伪措施 流通中国无法禁

对于立委要求加强宣导消费券防伪功能,新闻局长史亚平表示,消费券有六道防伪措施,周四将对外说明,但有关防伪设计部分,会保留几项,以免被模仿。另有台商刊登广告鼓励民众在中国使用消费券,刘兆玄坦承,无法限制消费券的流通,仅能在兑换时进行控管。经建会主委陈添枝缓颊表示,这比较可能在厦门发生,政府会想办法让它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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