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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协:盼订防止货款延迟给付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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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九日电)台湾“2008全国中小企业发展会议”明天起登场,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中小企业协会指出,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会面临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货款延迟给付”的不公平对待,既然大会共同议题是“建构新世代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因此,期盼能在法源中增订相关条文保障公平给付制度。

台湾2008全国中小企业发展会议,在规划期间已举办多场次座谈会,听取民间企业与相关学者专家建言,这次大会主题为“活络地方、展望全球-创意、创新、创业”,并规划“因应新环境,建构新世代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共同议题。

中小企业协会表示,目前全球都面临经济低迷,中小企业不及大型企业有许多产品或制程可以降低成本以渡过难关,而大型企业为了自己生存,往往以长达六个月期的支票支付货款给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那能撑得到六个月?

万一中小企业无法撑过半年而倒闭,是否大企业就不用支付货款呢?中小企业协会说,大企业往往挟持大量订单要求中小企业配合,但支付货款时却如此拖拖拉拉,已经危及中小企业的生存根本,因此,中小企业最需要政府能仿效先进国家立法制度,在“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保障最基本的收取货款权益,莫再出现“延迟给付”的不公平事件。

此外,中小企业协会期盼能降低“微型新创事业”创业风险,希望能有法源来保障,包括研析提供微型新创事业创业者基本保障功能的保险,或研析修订“就业保险法”,将微型新创事业创业者纳为保险对象。

在金融面的改善上,协会认为,经济部也应会同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金融机构落实捐助责任,充实中小企业信保基金保证能量,增订金融机构捐助金额未履行的罚则法源,让资金面更充裕,协助中小企业发展更为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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