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古典长篇

简爱(60)

Jane Eyre

  他一边说一边扶我走下了马车,当他随后去抱阿黛勒下来时,我乘机进了屋,溜到了楼上。

  傍晚时他按时把我叫了去。我早已准备了事儿让他干,因为我决不想整个晚上跟他这么促膝谈心。我记得他的嗓子很漂亮,还知道他喜欢唱歌——好歌手一般都这样。我自己不会唱歌,而且按他那种苛刻的标准,我也不懂音乐。但我喜欢听出色的表演。黄昏薄暮的浪漫时刻,刚把星光闪烁的蓝色旗帜降到窗格上,我便立起身来,打开钢琴,求他一定得给我唱个歌。他说我是个捉摸不透的女巫,他还是其他时候唱好,但我口口声声说没有比现在更合适了。

  他问我,喜欢他的嗓子么?

  “很喜欢,”我本不乐意纵容他敏感的虚荣心,但只那么一次,又出于一时需要,我甚至会迎合和怂恿这样的虚荣心。

  “那么,简,你得伴奏。”

  “很好,先生,我可以试试。”

  我的确试了试。但立即被赶下了琴凳,而且被称作“笨手笨脚的小东西。”他把我无礼地推到了一边一—这正中我下怀—一,抢占了位置,开始为自己伴奏起来,因为他既能唱又能弹。我赶紧走向窗子的壁龛,坐在那里,眺望着沉寂的树木和昏暗的草地,听他以醇厚的嗓音,和着优美的旋律,唱起了下面的歌:

  从燃烧着的心窝,

  感受到了最真诚的爱,

  把生命的潮流,

  欢快地注进每根血管。

  每天,她的来临是我的希望,

  她的别离是我的痛苦。

  她脚步的偶尔延宕,

  使我的每根血管成了冰窟。

  我梦想,我爱别人,别人爱我,

  是一种莫名的幸福。

  朝着这个目标我往前疾走,心情急切,又十分盲目。

  谁知在我们两个生命之间,

  横亘着无路的广漠。

  白茫茫湍急而又危险,

  犹如翻江倒海的绿波。

  犹如盗贼出没的小路,

  穿过山林和荒漠。

  强权和公理,忧伤和愤怒,

  使我们的心灵两相隔膜。

  艰难险阻,我毫不畏惧,种种凶兆,我敢于蔑视。

  一切骚扰、警告和威胁,

  我都漠然处置。

  我的彩虹如闪电般疾驰,

  我在梦中飞翔。

  光焰焰横空出世,

  我眼前是阵雨和骄阳。

  那温柔庄严的欢欣,

  仍照耀着灰暗苦难的云雾。

  尽管阴森险恶的灾难已经逼近,这会儿我已毫不在乎。

  在这甜蜜的时刻我已无所顾忌,

  虽然我曾冲破的一切险阻,

  再度展翅迅猛袭击,

  宣布要无情地报复。

  尽管高傲的憎恨会把我击倒,

  公理不容我上前分辩。

  残暴的强权怒火中烧,

  发誓永与我不共戴天。

  我的心上人带着崇高的信赖,

  把她的小手放在我的手里。

  宣誓让婚姻的神圣纽带,把我们两人紧系在一起。

  我的心上人用永不变心的一吻,

  发誓与我生死同受。

  我终于得到了莫名的幸福,

  我爱别人—一别人也爱我。

  他立起身,向我走来。我见他满脸都燃烧着热情的火焰,圆圆的鹰眼闪闪发光,脸上充溢着温柔与激情。我一时有些畏缩—一但随后便振作起来了。柔情蜜意的场面,大胆露骨的表示,我都不希望发生。但两种危险我都面临着。我必须准备好防患的武器——我磨尖了舌头,待他一走近我,便厉声问道,他现在要跟谁结婚呢?

  “我的宝贝简提出了这么个怪问题。”

  “真的!我以为这是个很自然很必要的问题,他已经谈起未来的妻子同他一起死,他这个异教徒念头是什么意思?我可不想与他一起死一—他尽可放心。”

  “呵,他所向往,他所祈祷的是你与他一块儿活!死亡不是属于像你这样的人。”

  “自然也是属于我的,我跟他一样,时候一到,照样有权去死。但我要等到寿终正寝,而不是自焚殉夫,匆匆了此一生。”

  “你能宽恕他这种自私的想法,给他一个吻,表示原谅与和解吗?”

  “不,我宁可免了。”

  这时我听见他称我为“心如铁石的小东西,”并且又加了一句“换了别的女人,听了这样的赞歌,心早就化了。”

  我明确告诉他,我生就了硬心肠——硬如铁石,他会发现我经常如此。何况我决计在今后的四周中,让他看看我性格中倔强的一面。他应当完全明白,他订的是怎样的婚约,趁现在还来得及的时候把它取消。

  “你愿意平心静气,合情合理说话吗?”

  “要是你高兴,我会平心静气的,至于说话合情合理,那我不是自吹,我现在就是这么做的。”

  他很恼火,嘴里呸呀啐的。“很好,”我想,“你高兴光火就光火,烦躁就烦躁吧,但我相信,这是对付你的最好办法。尽管我对你的喜欢,非言语所能表达,但我不愿落入多情善感的流俗,我要用这巧辩的锋芒,让你悬崖勒马。除此之外,话中带刺,有助于保持我们之间对彼此都很有利的距离。”

  我得寸进尺,惹得他很恼火,随后趁他怒悻悻地退到屋子另一头的时候,站起来像往常那样自自然然、恭恭敬敬地说了声“祝你晚安,先生,”便溜出边门走掉了。

  这方式开了一个头,我便在整个观察期坚持下来了,而且大获成功。当然他悻悻然有些发火,但总的说来,我见他心情挺不错。而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倒反而既会助长他的专横,又不能像现在这样取悦他的理智,满足他的常识,甚至投合他的趣味。

  别人在场的时候,我照例显得恭敬文雅,其他举动都没有必要。只有在晚上交谈时,才那么冲撞他,折磨他。他仍然那么钟一敲七点便准时把我叫去,不过在他跟前时,他不再满嘴“亲爱的”、“恶毒的精灵”、“宝贝儿”那样的甜蜜称呼了。用在我身上最好的字眼是“令人恼火的木偶”、“小妖精”、“小傻瓜”等等。如今我得到的不是抚慰,而是鬼脸;不是紧紧握手,而是拧一下胳膊;不是吻一下脸颊,而是使劲拉拉耳朵。这倒不错。眼下我确实更喜欢这种粗野的宠爱,而不喜欢什么温柔的表露。我发现费尔法克斯太太也赞成,而且已不再为我担忧了,因此我确信自己做得很对。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却口口声声说我把他折磨得皮包骨头了,并威胁在即将到来的某个时期,对我现在的行为狠狠报复。他的恫吓,我暗自觉得好笑。“现在我可以让你受到合乎情理的约束,”我思忖道,“我并不怀疑今后还能这么做,要是一种办法失效了,那就得另外再想出一种来。”

  然而,我的担子毕竟并不轻松,我总是情愿讨他喜欢而不是捉弄他。我的未婚夫正成为我的整个世界,不仅是整个世界,而且几乎成了我进入天堂的希望。他把我和一切宗教观念隔开,犹如日蚀把人类和太阳隔开一样。在那些日子里,我把上帝的造物当作了偶像,并因为他,而看不见上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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