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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修正案提高扣除额 蓝营支持绿促周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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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9日电) 立法院12月1日将审查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财政部草案提高个人标准扣除额及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至新台币6万元、10万元。国民党团原则支持,民进党团呼吁行政院要有整体规划。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下周一 (12月1日)将审查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财政部在提案说明中指出,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经通盘检讨现行所得税法后,建议政府在财政负担能力许可范围内,考量适度调整各项扣除额,使资源合理配置,减轻纳税人负担。

现行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个人标准扣除额为4万6000元,与配偶合并申报者扣除9万2000元;纳税义务人每人每年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为7万8000元。

财政部草案建议提高纳税义务人个人标准扣除额度至6万元,有配偶者提高至12万元;草案提高纳税义务人每人每年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为10万元。

草案也将现行条文规定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每户”2万5000元,改为纳税义务人就读大专以上院校子女,“每人”以2万5000元为限计算。

此外,草案增订国民年金保险的保险费,纳为保险费列举扣除额的项目。

对此,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提高扣除额,对民众而言,税负负担减少一定是好事一桩,党团原则上支持财政部提案的方向,但至于扣除额提高额度,则需由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认为,减税对民众而言是好事,但马政府已经举债7千200多亿元,行政院在推动税制改革政策上应要通盘计划,考量财源筹措,否则将会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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