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江陈会四协议/王金平力主修法 不能便宜行事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林毅璋/台北报导〕江陈会四项协议是否涉及修法,行政、立法两院看法分歧,据了解,立法院长王金平前天在府院党五人小组会议中力陈相关协议内容事涉修法,政府不能便宜行事,马总统则翻出六法全书,但在王逐条说明后,对王建议由政院与立院法制单位研商配套修法问题,马静默思考后,未表示反对。

行政部门昨再强调不涉修法,王金平无奈表示,该说的话都说了,他已尽了言责。

对四项协议是否涉及修法,行政、立法两院隔空论战,行政部门认为相关协议内容不涉及修法,并引用两岸条例相关条文,指可由行政部门订定的许可及管理办法中排除涉及抵触法令的争议。王金平与立院法制局均多次提醒,相关协议已涉及要修正商港法、两岸条例,不修法将衍生更多争议。

据了解,在前天五人小组会议中,王金平特别向与会者上了一次“法律课”,学法出身的马英九,开始还拿出六法全书,打算为行政部门立场辩护,但在王逐一就两岸条例相关条文说明后,马也渐了解协议涉及的适法性问题。

这次两会签署的海、空运协议,同意两岸的航空公司、船舶可从事两岸间的客货运输业务,据了解,王金平说明,两岸条例第廿九条规定大陆船舶、航空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台北飞航情报区限制区域,但依协议内容,等于允许大陆船舶、航空器可直接进入港口与机场,光这部分就要修正现行条文,以符合协议的规范内容。

四项协议内容 立院周五列入报告

据指出,王也提及,商港法第廿五条规定船舶入港悬挂旗帜事宜,依海运协议内容,为避免抵触法令,应修正商港法或在两岸条例中增订排除适用商港法条款,不能只以行政命令排除法律适用规定。

立院程委会昨已将江陈会签订的“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列入14日院会报告事项议程。

民进党团干事长赖清德表示,希望四项协议都能经立院严加审查,他会在院会提案将“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及“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的备查案改交委员会“审查”。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