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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试院:95年中医师特考 两申论题重新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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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九日电)考试院院会今天决议,个案同意民国九十五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特种考试中医师考试“中医方剂学”申论题第四题及“中医眼科学与中医伤科学”申论题第二题将重新评阅;有关典试法相关法规的修正,由考选部于两个月内,提修正意见送院会讨论。

考试院秘书长林水吉表示,九十五年中医师特考三名应考人因不服考选部“不予及格”的处分提起诉愿,经考试院诉愿委员会撤销原处分,考选部将依典试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重开评阅程序。

重新评阅牵涉其余应考人的权益,林水吉说,会依典试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及典试法施行细则第十二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由分组召集人征得典试委员长及考选部同意后,另组阅卷小组评阅。小组名单经分组召集人及典试委员长同意后,报请考试院会决定后聘用。

他表示,评阅范围除九十五年中医师特考已及格一百六十七人不再重阅外,其余未录取者的“中医方剂学”申论题第四题及“中医眼科学与中医伤科学”申论题第二题的试卷均重阅。

林水吉说,重阅后达录取标准者补寄录取通知书,未达录取标准及九十六年、九十七年中医师特考已录取者,都不再寄发重阅成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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