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遭毒奶粉波及营业人 可列报商品报废损失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七日电)毒奶粉风波未息,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依据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101条之1第3款规定,商品或原料、物料等因呆滞而无法出售或加工制造,已检具清单报请勘查监毁并取具证明文件,经查明属实者,经核定后,在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可列报商品报废损失。

国税局指出,目前三鹿奶粉事件,营利事业若遭受商品或原料、物料等因呆滞而无法出售或加工制造,营利事业应检具申请书、损失清单及证明文件报请该管稽征机关或事业主管机关派员勘查监毁。

经核定后,在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报商品报废损失;如商品等存放工厂或分支机构与其总公司分属不同县市者,也可向工厂或分支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分局或稽征所就近申请派员勘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