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撤销强制两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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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10月2日报导)华懋已故主席龚如心遗产案,风水师陈振聪一方撤销强制两名证人出庭的传票申请。

陈振聪的一方早前向法庭申请强制传票,要求两名遗嘱见证人出庭,分别为为华懋售楼部经理吴祟武及律师王永祥。陈振聪一方上周发现,原来两证人在龚如心死后已一早预备有关的书面口供,故陈今向法庭表示会撤销传票申请。

另外,法官同意陈振聪的要求,向新加坡发出请求信(Letter of Request),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代为向一名人士征取证供。案件押后至下月十日再处理。

吴祟武属华懋老臣子之一,不时出席华懋楼盘推出或卖地活动代表公司发言,而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合伙人王永祥执业20年,为民建联成员,其尖沙嘴律师行分行,正位于尖东华懋广场内,遗嘱上其签署下方就盖有该律师行印章。

华懋慈善基金手持的02年遗嘱,内容为龚如心将所有遗产交予慈善基金,但陈振聪手上的06年遗嘱,内容却是指把龚如心的遗产交予陈振聪管理,因此证明06年遗嘱有效与否,相等于决定龚如心百亿身家花落谁家。

【案件编号:HCAP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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