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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上诉 侯宽仁:理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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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九日电)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湾高检署今天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特侦组检察官侯宽仁下午接受中央社专访时指出,台湾高等法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有不同的法律解读,判决有判决不备理由、判决不适用法则或适用法则不当等违背法令之处,高检署理应提起上诉,由最高法院表示意见。

侯宽仁表示,他侦办马英九案纯粹以法律人的角度考量,从未考虑过政治因素,在确信马英九有违法事实之后才提起公诉,至今立场并未改变。

侯宽仁说,高院判决提出“定额统筹概算型费用”概念,区分以“单据列报”部分仍属公款,“领据列报”部分为实质补贴,他认为这样的论点于法无据,“特别费就是特别费,不会因为核销方式不同而有不同性质”。

至于如何解决特别费看法歧异的问题。侯宽仁认为,未来最高法院的确定判决,或许可以提供检察机关或法院的侦审参考,但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应该由立法机关透过修法解决争端。

马英九特别费案2007年二月十三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马英九;市府秘书余文也被起诉。台北地院2007年八月十四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余文判应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减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高院2007十二月二十八日判决马英九无罪,余文应执行一年有期徒刑。高检署今天中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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