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港全面实施中药商领牌制度

【大纪元1月4日讯】香港卫生署3日宣布,《中医药条例》的中药商领牌制度及中药进出口管制,下周五(1月11日)全面实施,经营制造或批发业务的中药商,必须领牌,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监禁二年及罚款十万元;同日实施三十六种烈性及毒性中药材及中成药的进出口管制。

在领牌制度下,经营中药材零售或批发,以及中成药制造或批发业务的中药商,必须领有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发出的牌照。至于凉茶铺出售的即食中药产品,属食环署规管。

卫生署署长兼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主席林秉恩医生3日表示,这些措施可加强对中药的管制,更有效地打击非法经营的中药业务,同时可更有效地监察进出香港的中药。

他说,中药组在2003年5月开始接受中药商领牌的申请,至2007年12月底,中药组已发出约7,000个中药商的牌照及过渡证明书,相信大部分有关店铺已领牌。至于中成药注册制度,中药组收到超过16,000个注册申请,并已处理一半个案,预计今年首季将公布首批符合中成药注册资格的申请。他又呼吁市民购买中药材时,光顾领有牌照的商号。市民若对药材铺出售的中药有疑问,可向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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