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东京二十八日法新电)东京地方法院今天下令麦当劳汉堡连锁店赔偿一名分店经理七万多美元,因为他两年来加班未获得加班费。
东京地方法院判决赔偿四十六岁的高野七百五十万日圆(七万零三百美元),其中包括两年加班所得。两年是法令规定的追溯期。
高野离开法院时告诉记者说:“我松了一口气。我确信这对于那些和我在相同条件下工作的人,会有正面影响。”
高野是东京以北熊谷店的经理。他曾说,他有时候一个月超时工作一百多个小时。他要求未付的加班费和赔偿金一千三百五十万日圆。
麦当劳在日本的直营店共有一千七百名经理。麦当劳正考虑提出上诉。
麦当劳发表声明说:“我们遗憾我们的观点没有被了解。我们认为我们的看法正确,并将考虑上诉。”
日本劳动法没有规定雇主要支付加班费给经理级劳工。
麦当劳辩称,他们的店长对管理决策有发言权,但法院驳回这种论点。
日本广播公司引述主审法官齐藤的话说:“麦当劳的分店经理只根据现有的操作手册经营分店,无权作重要管理决定。”
齐藤说,原告的所得“不足”,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他不能被视为经理。
高野于一九九九年被升为分店经理。他曾说,公司没有付给加班费时,他的月薪有时候比下属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