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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会:缆车游艇码头科学园区适用促参法

【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一日电)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今天发布“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施行细则修正条文,扩大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的适用项目,包括缆车、游艇码头、政府开发的科学园区等首度纳入促参法适用范围。

工程会表示,回应交通部、内政部、国科会、农委会等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相关政策,修正促参法施行细则,除加强规范招商程序及履约管理事项外,首度将缆车系统、游艇码头、政府开发的科学园区、经国防部认定的国防科技工业相关设施及动物收容处所等公共建设,纳入促参法适用类别。

工程会表示,民间业者以促参法参与政府公共工程,可享有较大的赋税等优惠,因应交通部等政策规划,工程会因此配合修正促参法。

促参法适用项目扩大,工程会表示,尚未收到相关申请案,强调并非替特定业者或工程而修法,藉由扩大适用项目,让民间业者可依促参法参与政府公共工程。不过,基于大型购物中心商业诱因已足,适用项目因此删除购物中心。

根据工程会统计,2007年依促参法预定签约的案件达165件,民间投资金额为新台币513亿元,已签约案件则有122件,民间投资金额达近365亿元。

不过,去年签约状况却不如前年,2006年预定签约金额、实际签约金额分别达965亿元、683亿元。

工程会表示,去年签约金额较低,主要因为案件规模较小,且多以委托营运(OT)方式办理,及原本预计签约的污水促参案招商未如预期;即日起促参法适用项目扩大,可望吸引更多民间业者投资。

促参法于2000年起施行,根据工程会统计,自2002年有促参签约案件至今,累积民间投资金额已达3600亿元,投资案件达585件,预估共减少政府建设、营运经费达5800亿元。

工程会表示,今年民间业者以促参法预定签约的案件约102件,金额较大案件包括广慈博爱院暨福德平宅现址兴建营运案、桃园县多功能艺文园区BOT案、民间自提台中市交七用地转运中心委托民间参与建设与营运计划,民间投资金额共约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