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经理受贿千万元批贷款判监

【大纪元9月5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9月5日报导)一名财务公司前分行经理收受约一千万元贿款,以批出多项贷款予村屋发展商,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入狱四年半。

被告人是五十岁的郭安发,曾受雇于美国国际信贷(香港)有限公司(前称美国太平洋财务有限公司)。暂委法官严舜仪判刑时称,被告违反诚信,故须判处他监禁,亦须向前雇主归还一百四十五万元。

案情透露,郭于九○年十月至九九年十二月期间,串谋一名村屋发展商让郭先后收受多笔贿款。

有关贿款为数共约一千万元,以酬谢郭向该发展商批出多笔贷款,当中包括十项贷款共逾二千二百万元。

郭在廉署展开调查前于○二年五月离开香港,香港的裁判法院遂于二○○四年五月发出手令通缉郭归案。他于去年十月二十七日在洛杉矶被拘捕。

郭于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出席美国法院聆讯时,同意回港自首。他于今年一月三日由廉署人员陪同下,由洛杉矶乘机回港接受廉署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