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协议书”吵吵”签名 离婚无效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3日讯】证人没在场 怎知我要离

〔自由时报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菲律宾籍配偶小莉与丈夫阿良离婚后,后悔想挽回婚姻,小莉以证人不知其离婚真意,就在离婚协议书签名,诉请离婚无效,不过一审仍判两人婚姻关系不存在;台南高分院则以证人签名前、后不知当事人真意,不具协议离婚的法定要件,改判小莉与丈夫婚姻关系仍存在。

小莉表示,她与阿良在91年间结婚,94年7月间与丈夫签立离婚协议书,并到户政事务所办妥离婚登记,但她不懂台湾法律也不懂中文,协议书上两位证人是丈夫的胞兄与胞妹。

离婚得离境 菲籍配偶反悔

小莉主张,两证人未亲自见闻她与阿良离婚的事实,这离婚协议应无效,请法官改判她与阿良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

阿良说,与小莉是因吵架协议离婚,她可能不知离婚后须回菲律宾的严重性,当时他拿离婚协议书给胞兄、胞妹先后签名,再给小莉签,一起办妥离婚登记。

但阿良在二审开庭时态度大转变,表明愿与小莉再续夫妻缘,他说,胞兄签名前、后均未问小莉有无离婚真意,因他行动不便,目前还与小莉同住,两人感情很好,还一起出国,也希望法官改判他与小莉婚姻关系存在。

不懂离婚真意 破镜重圆

高分院讯问两名证人,阿良胞兄坦言签名前、后均不曾亲闻小莉是否有离婚真意。合议庭法官据此认定阿良与小莉离婚协议书上的证人法定要件不符合,两人婚姻关系仍存在有效。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