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被告官员嘻闹法庭 网民炮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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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北京市建委两名官员日前为一宗民告官案件应诉时,在法庭上旁若无人,一直有说有笑,在原告、60多岁的石姓妇人申述时,其中一名官员多次用京骂(北京粗口)侮辱原告,另一官员则公然打断庭审要求上厕所。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网民炮轰,指出两位官员敢如此藐视法庭源于党权至高无上的垄断地位,应以蔑视法庭罪追究这两位官员的罪责。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当局并没任何回应,主审法官也只是批评两名官员的表现“不严肃”。香港媒体评论指出,法官未制止两名官员的胡闹,凸显的仍是官大于法、党大于法的问题。

官员嘻闹法庭辱骂原告

据京华时报报导,13日朝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产买卖引起的“民告官”案件。当日上午,60多岁的石老太独自来到法院,这已是她第三次与北京市建委对簿公堂了。根据石老太朗读的起诉书,三年前她从亲戚赵某手中买下双桥农场一套房,双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她在支付18万元人民币房款后入住其中。但还没等双方正式进行房产过户,赵某突发疾病死亡。明知房屋已出售的赵妻却编造理由到北京市建委挂失了房产证,继承房产后,迅速将房屋转卖给了他人。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石老太费力地陈述她与建委的三次诉讼时,郝某和赵某两人不断交头接耳,并发出笑声。郝某口中甚至三次爆出肮脏的“京骂”。庭审快结束时,建委官员赵某毫无征兆地打断了石女士,她举手示意法官,要求去洗手间。郝某听罢跟着笑出了声,而去洗手间的赵某走出法庭时仍不能停止发笑。

主审法官在事后对媒体说,郝、赵两名官员在法庭上表现极不严肃。对于郝某爆粗口一事,法官表示法庭没有注意,“如果听到,我一定会严加制止。别说他代表的是政府部门,即便代表个人,也不能在法庭上骂人。”

法官未制止因官大于法

北京报章报导了建委两名官员嘻闹法庭的事件后,引起大陆网民炮轰。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当局并没任何回应,主审法官也只是批评两名官员的表现“不严肃”。官员为什么可以嘻闹法庭?法官为什么拿他们没办法呢?

有网民指,原因在于内地没有与香港一样的藐视法庭罪名。苹果日报评论指出,把事件归咎于罪名的真空,只是找了个太坏的借口。大陆的法例虽然没“藐视法庭罪”,但在《刑事诉讼法》第161条仍有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法官未制止两名官员的胡闹,凸显的仍是官大于法、党大于法的问题。

一网名为“侯文豹”网民指,北京建委的那二位官员之所以敢于那么肆无忌惮的藐视司法并且公然辱骂原告理当来源于无处不在的“官本位”心态,来源于党权至高无上的垄断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一名法学学者亦说,两名官员对法庭的藐视反映了许多官员无处不在的“官本位”心态。在这些官员看来,一个区法院的级别远低于市建委,不能把他们怎样,至于作为普通百姓的原告石老太,更不会放在他们眼里。

这名学者也指出,虽然中国“民告官”案件即行政案件近年来有大幅增长,但“民告官”的过程仍然充满荆棘,一些案件即使胜诉,也常遭遇到执行难的结局。

据《瞭望》周刊报导,地方政府对行政案件的干预不同程度存在。轻者表现为批条子,严重的甚至直接抓走当事人。个别法院领导因此怕工作搞不好添“乱子”、得罪政府少“票子”、失去选票丢“帽子”,在行政案件中只有屈服于压力。

如下为网民评论

“主审法官在事后对媒体说,郝、赵两名官员在法庭上表现极不严肃。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法律。”

网名为“花垣县”网民说,所谓的特色法律就是胡弄老百姓的!对当官的起什么信用?

也有网民称,北京建委到了法庭如到家一样,嬉笑怒骂全未把人民法庭当回事,因为他们知道同在一个党一个政府里共事官官相护嘛,法官不会把他们怎么样,果不其然。

“主要是因为建委官员认为北京的法院是官家开的,竟然有小民来告自己,这不是找抽?只是北京的官员素质实在太差,连走走过场都不会,难道他们还不知道法院会帮自己?”

“在国外这叫藐视法庭,可由法警驱逐出庭外,责任自负。”

“应该以蔑视法庭罪追究这两位干部的罪责,主审法官不能以‘没有听到’推卸责任.。”

“相信几年后他站在被告席上会笑不出来的,我相信这一天不仅会有,而且不会太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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