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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巨债难翻身 台法务部: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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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0日讯】(据中广新闻陈凤如报导)嘉义一名三个月大的男婴,因为父母没有来得及代为办理抛弃继承而隔代继承外祖父的庞大债务,对此,法务部法律事务司表示,为了保障弱势继承人,法务部研修的民法继承编修法方向,将采“未成年继承人以限定继承为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继承人所得遗产是负数,就无须负责。

法务部指出,由于现行的民法继承编采取概括继承为原则,未成年继承人因为自己或法定代理人不知主张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而概括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有鉴于此,法务部法律事务司司长张清云表示,法务部打算修正民法,确立未成年继承人以限定继承为原则的修法方向。

“我们为了保障这些弱势的继承人,有一个构想就是,希望至少在第二顺位以下的这些继承人,包括孙子女、或其他兄弟姊妹、祖父母等等,这些人平常可能忽略继承事实,这一部分我们希望说,他们能以限定继承为原则”。

不过,张清云表示,因为限定继承之后,怕会影响债权人的权利,所以法律规定必须要清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了怕每一件都要清算遗产会增加法院审查的负担,法务部希望把申报限定继承和清算遗产两件事情分开,在债权人有提出请求质疑限定继承申报内容不实的时候,再进行清算遗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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