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从政治角度看税赋

刘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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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讯】我谈一点个人的感受。对于大家的发言,我有两个毛病,第一,我看问题总是从政治的角度,从财政、法律,我就不会,我从政治角度看问题。第二,我喜欢谈大道理,把大道理简单化,尽可能简单化,我喜欢简单的道理具体的事实,讲税收问题,从这两个方面来说,谁有能力划成简单道理和具体的事实,和大家沟通都很方便。

我先谈谈对税赋观察的理解,这个最初是我提议的,博客中国采纳我的提议,开了这个频道,后来被永苗和炜光积极参与。一进来之后,我看其他的地方,包括很多经济学者、法学家谈税收问题越来越多,在税赋观察有一部分人,还是在其他的媒体,谈得越来越多,税赋问题浮出水面的部分越来越多,本来一直在水下面,可能在相当一段时间将浮出更多,成为社会更加关注的问题。我有一个假设,中国人最在意还是利益,中国人是比较计较的,中国老百姓发现有人动了他的东西,不太高兴,这个帐必须要算清楚,这是税赋观察的职能,帮老百姓算账。

我理解税赋观察不是税赋研究,也不是财政研究、也不是法学研究,也不是经济学研究,税赋观察,观察什么呢?观察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有偿服务关系,老百姓拿钱,政府给老百姓干活,这是有偿服务关系。税赋观察有一个角度,他的角度从公民的角度,有一个立足点,尽可能把钱留在民间,税赋观察想着怎么替政府开辟税源,税赋观察的使命就颠倒了,我理解的税赋观察是观察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有偿服务关系以及牵扯到种种侧面,站在纳税人立场上,尽可能把纳税人的钱留在自己的口袋里面。

我个人认定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政府把它的钱看得很紧,不让我拿,不经政府同意,政府不拿他的钱。反过来,不经我的同意,政府也不能拿我的钱,这里有两个因素,一是同意,二是平等。不能说政府可以随便拿我的钱,要么大家都随便拿,要么大家都别随便拿,这样就公平,政府随便拿我的钱,我不能随便拿政府的钱,这就不公平了。很显然,按照我所理解的道理,是一个不公平的。基于两点,第一它是同意,谁拿谁的钱,经过对方的同意,对同意给予暴力。第二是平等,政府和老百姓是平等,政府拿老百姓钱,经得老百姓同意了,这是平等的关系,不是高高在上的关系。中国国家这个体制在这两点根本上违背这一点的,他自己也承认,毫不避讳承认这一点,我不太想讲这个问题,有一次我从高速公路开车在五环路上,电子显示牌显示一个标语,坚决打击偷逃养路费,北京市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公司,最多欠薪,欠薪交钱,作为商业公司,凭什么用这样的语言对待纳税人,坚决打击偷逃养路费,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

最近新闻媒体的组合拳,政府对谁打组合拳,对政府自己,肯定不是的,对老百姓打组合拳,我们之间是按照我的理解,政府是我们花钱雇来的仆人,他凭对我打组合拳,在报纸上渲染拳击的重和效果,完全违背了纳税人和政府之间的平等有偿服务关系,凭什么对我打组合拳?很多经济方面的记者,经济学家很多人都喜欢这样做,喜欢用暴力语言,这是我看的不能接受的。但是所有这些,包括坚决打击偷逃养路费,都有宪法基础,不承认政府和老百姓之间是平等的雇佣关系,很多方面体现了这一点,我们认为我们是纳税人,他为人民服务的,他是为人民服务,不把我们当人民也可以,不用征税,要征税的,不能拿钱为人民服务,不为每个公民服务。政权的本身,包括中南海喊为人民服务,那公民怎么办,谁为公民服务?要公民纳税,不为公民服务,关系怎么对称?

中国要想确立基于公平和自愿有偿服务关系,公民和人民之间,必须基于同意和平等的有偿服务关系,而且我们可以从山西黑窑事件看到这一件,当地的群众就被专政,按照毛泽东的说法很堂皇,我们可以对5%的实行专政,对95%的人镇压对象,我们宪法当时哪个是5%哪个是95%,让5%的交税,镇压他们。这个界限越来越模糊,结果是95%的人成了镇压对象,5%的人成了无偿享受纳税人对象,在中国所有贪官的钱不上税,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在哪儿,财产透明是官员要财产透明,普通人财产没必要透明,政府凭知道我有多少钱有多少财产,除非证明知道我是非法所得。

高墨︰
关于这个问题,并不是让老百姓透明,让大家看到,在美国有税务官知道你的财产,如果不知道怎么征税?

刘军宁︰

在美国我买一个珠宝,我交了税,政府注册,把我的税拿走就可以了,珠宝是我的,没必要到政府备案。如果要把这一点运用到中国官员身上更有意义,用在普通人身上问题就散了。

在中国我们纳的不是税,我们纳的是贡,税务有关一个前提,拿钱经我们的同意,我们没有一分钱被拿走了,李应强算大帐,为什么李子阳说为什么那么穷人欢欣鼓舞让政府征富人的税,因为不知道他们多少钱被政府拿走了,如果他们知道,不会这么欢欣鼓舞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的仆人拿走了我们多少钱,他们要求他们把我们的钱袋打开,随时从里面拿东西,而且我们不同意,他可以行使暴力,这不叫征税,这叫绑架,这叫抢劫。今天在中国说税,实际上中国的现实配不上用税这个称呼,但是我们要建立一个利益,让中国的现实慢慢朝公平税和基于代表的税方向推动,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实际上它是自身变革的过程。

杨光刚才讲到,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最后让中央买单,中央一旦买不了单的时候,纳税人的权利有可能发生,一旦出现这样断裂,不管这个纳税人革命发生没发生,都有可能发生。谢谢大家!

--原载︰《刘军宁Blog》,2007-08-01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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