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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大饭店意外险投保额 规范比照八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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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旭台北五日电)台北市市政会议今早通过修正北市消费场所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实施办法,未来客房数超过一百间的旅馆或观光旅馆,最低保险金额须比照电影院、大型商场及八大行业消费场所,每一意外伤亡事故至少须投保新台币三千万元,保险期间总保险金额至少投保六千四百万元。

不过由于认定启智(聪、明)、盲哑学校、益智学校并非消费场所,因此本次修法排除强制投保范围。

台北市长郝龙斌今早主持市政会议,会中通过修正北市消费场所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实施办法,北市都发局长许志坚表示,消费者意识高涨,公共场所发生意外遭民众求偿案例屡见不显,商家与其面临高额求偿,或是企业形象受损,不如将成本转嫁到保险上。

建管处长何幼榕也说,本次修正主要考量消费场所规模、面积不同,因此修正客房数超过一百间的旅馆或观光旅馆,最低保险金额须比照电影院、楼地板面积超过五百平方公尺的百货商场、八大行业等高危险指标消费场所办理,每一意外伤亡事故至少须投保三千万元,保险期间总保险金额至少投保六千四百万元。

他表示,相关措施将于公布后即行实施。消费场所除办理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时应检附投保证明文件外,各主管机关也将随时查察,未依规定投保者将依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处建筑所有人、使用人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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