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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无法申请补助 扶养孙辈负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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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张文禄报导)台中县社会局近来接获不少老人家电话哭诉,指称儿女因离婚或行踪不明等原因,将孙子丢给他们养,但因孙子的监护权不属于他们,无法申请“特殊家庭儿少生活扶助”,令他们感到不平;社会局表示,碍于法令确实无法将扶助金交给祖父母,但祖父母可由社工协助,透过司法程序争取监护权。

台中县政府开办“特殊家庭儿童少年生活扶助计划”,补助特殊家庭儿少每月每人一千五百元,金额虽不多,但可以改善儿童少年的生活,依据社会局统计,每年受惠儿少超过四千人。社会局希望这笔钱是真正用到孩子的身上,因此规定是由受补助者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不过,随着离婚率提升,家庭发生变故增多,将孩子交由祖父母照顾的情形越来越多,但监护权却在父亲或母亲身上,导致真正扶养照顾孩子的祖父母,无法申请生活扶助金。社会局发现十件申请案中,就有五、六件是隔代教养的情形。更令人无奈的是,部分拥有监护权的父亲或母亲,没有负起扶养照顾孩子的责任,却跑到社会局要求申请特殊家庭儿少生活扶助。

社会局表示,隔代教养照顾者可以透过台中县市政府合作设于台中地方法院的服务中心社工协助,透过司法途径争取监护权,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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