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H-1B名额短缺时应当注意的非法打工问题

张雪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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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讯】由于H-1B的名额严重短缺,那些没能够取得2008财政年度的H-1B名额的申请人不得不等到2008年4月1日才能开始申请2009财政年度的H-1B名额,并且必须等到2008年10月1日才能开始工作。在H-1B名额短缺的情况下,未能取得H-1B名额的人员或虽然取得了H-1B名额但必须等到10月1日才能开始工作的申请人都要注意避免等待期间出现非法打工(unauthorized employment)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已经在以 OPT 或 CPT 的实习身份开始工作的新近毕业的H-1B申请人更是如此。

大家都知道,在美国的某些非移民签证如果没有特别许可不能工作,例如F-1, F-2, H-4, B-1 和B-2等非移民签证。对于这些人来讲,保持在美国合法身份的一条重要要求就是不能非法打工。因为一旦非法打工,即违反了该合法身份的要求,如果不及时停止,将可能导致身份的丧失和其他严重后果。虽然大家都了解如果没有工作许可不能工作,但对什么可能构成非法打工的情况可能不十分了解,下面我将简单介绍一些可能被忽视的非法工作的情况,供大家参考:

问: 我如果自己成立一家公司在家里工作而不受雇于任何第三方雇主,这样是否构成非法打工?

答: 是。提到非法工作时一般大家都会想到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为某家公司工作并取得收入。但非法打工不一定特指在公司工作为一名雇员工作的情况,在家中自己成立一家公司为自己工作,没有成立公司实体但在家中工作仍可能构成非法打工。由此可见,有无公司实体及是否为他人或公司工作并不是非法打工的必备条件,只要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某项工作并取得收入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打工。

问: 我如果义务为一家公司工作并且不取得任何报酬,这样是否有可能构成非法打工?

答:有可能。在如何理解非法打工的另一个误区是收入的问题。一些人以为只有在取得收入的情况下才构成非法打工,提供义务服务则不构成非法打工。这样的理解是不正确的。杜绝非法打工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美国工人的就业机会。因此,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为某些雇主提供免费服务仍然能够构成非法打工,因为由于雇主有了此免费服务而不需要雇用美国工人提供同样的服务。有些非盈利组织的义务工作可能会构成例外,但这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

问:我听说学生有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在此宽限期内我工作是否构成非法打工?

答:是。在美国取得学位后或实习结束还有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在此宽限期内你可以合法逗留在美国,但不能工作,如果你在此宽限期内工作即构成非法打工。如果60天的宽限期与你新的身份生效期连接(例如H-1B,H-4或其他合法身份),你可以在美国合法转换身份而不必出境到美国使领馆签证。应当注意的是在OPT过期后的宽限期内你不得工作,否则将被视为非法打工。

问: 非法工作会导致什么后果?

答: 如果非法工作被移民局查出,有可能被遣返出境和其他严重后果。由于在家中工作很少与外界打交道,所以容易忽视非法工作的情况。然而,如果你向移民局提出绿卡转换身份申请(I-485)或其他身份转换申请,非法工作的问题可能会显现出来并影响到你身份的转换。由于非法工作的后果十分严重,所以应当格外慎重对待,尤其对应当了解什么情况构成非法工作,避免由于非法工作而影响到在美国的身份的保持和转换。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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