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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渔会法覆议案 遭台立法院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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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院会昨天记名投票处理行政院移请覆议的农会法第46条之1及渔会法第49条之1修正条文案,各以115对96票维持原决议,否决行政院提请的覆议案。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行政院长应即接受。

立法院会5月11日三读修正通过农、渔会法部分条文,将现行规定农渔会选任及聘、雇人员经二审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应解除职务,放宽为三审判决确定才解职。行政院认为窒碍难行,提出覆议。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行政院对立法院决议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窒碍难行,得经总统核可,于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覆议时,如经全体立委1/2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立法院现有217席立委,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90席、亲民党团21席,扣除服刑的国民党籍立委邱毅(高雄市),泛蓝阵营有110人,无党团结联盟有8人,泛蓝需有109人到场投票赞成维持原决议,才能封杀覆议案;反之,绿营要成功覆议,须策反至少10位立委不投票或反对维持原决议。

为了农渔会法覆议案,立法院所有政党都发出甲籍动员更祭出党纪。记名投票结果,两案都各发出212张选票,有效票211票,无效票1票,赞成维持原决议者115票,反对者96票,否决行政院提出的覆议案。不过相较之下,泛绿则显的还是比较团结,96票全数开出。

昨天的投票,国民党籍立委李显荣(台北县)与亲民党籍立委刘文雄(不分区)未出席投票,国民党籍立委陈朝容(彰化县)在2案都投下无效票。此外,除邱毅仍在服刑,无党籍立委李敖(台北市)与林为洲(新竹县)都未出席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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