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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和案 台湾高等法院18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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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四日电)缠讼十多年的吴铭汉、叶盈兰夫妇命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经传唤国际鉴识权威李昌钰博士以证人身份出庭,审判长官有明原希望在传唤有关证人后,立刻辩论终结,但引起检、辩等不同意见,全案经协商后决定五月十八日继续审理程序。

拖了十六年的苏建和案,受各界瞩目。今天从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庭,高院承审法官为审判长官有明、蔡聪明和陈世宗,并邀请当初接受法医研究所委托鉴定骨骸刀痕的台湾大学应用力学研究所教授邵耀华、法医研究所病理组长萧开平、台北市警刑事鉴识中心主任谢松善等人出庭作证,也听取鉴识专家李昌钰意见。

傍晚五时结束询问证人,审判长官有明询问苏建和、庄林勋、刘秉郎三位被告对证人证词没有意见,随后要被告确认调查证据,旋即举行终结程序。

此语一出,庭上一片哗然,认为不符程序,且已经开了一整天的庭,要有时间让辩方针对今天开庭的相关证词,做攻防的准备。

官有明表示,全案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已延宕许久,两年多来,他为此还被移送法官纪律委员会惩戒、也被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评鉴。虽然他对本案心中没有成见,但院、检、辩也各有立场。

苏案辩护律师苏友辰抗议,“从来没有这样无预警就要辩论终结的。”律师团希望延缓一周开庭,让他们有充分时间准备。苏友辰强调,本案拖延主要是2005年底至2006年中,中央警察大学不顾律师团要求,做出不符专业的结论,“怎可以怪审判长?”

律师团还说要为官有明向法院求情,不止辩方讶异,被害人律师石宜琳、杨思勤、检察官陈玉珍也纷纷表达立场,认为不宜立即辩论终结、宣判。

石宜琳认为,若不符法律程序,将损及辩方律师辩护权、被告的律师权、告诉代理权、检方的攻击防御权等相关论告与攻防。

对于官有明说法,苏友辰展开争论,并要求协商,说明是和议庭所有法官意见?还是审判长个人意见?

官有明最后裁定十八日继续开庭审理,不过,他强调,这段期间不会再传证人、也不会再调查。

吴铭汉夫妇命案发生在1991年三月二十四日,苏建和、刘秉郎及庄林勋三名被告先被以“结伙强盗、强奸、杀人”等罪名宣判死刑,苏建和等三人又声称遭警方刑求才写下自白书,2003年三人从原本的死刑定谳逆转为被判无罪、当庭释放,同年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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