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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干扰与法规 手机基地台共站共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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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景观环保与安全 铁塔林立台湾山区省思二(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六日电)行动电话基地台林立,不仅影响景观,民众对电磁波的疑虑经常引发抗争。政府推动行动电话基地台共站、共构多年,共站共构比例约百分之四十,在业者皆有合作意愿下,频率干扰的技术问题和建筑法规的限制,成为最大障碍,业者期待政府给予更多协助。

基地台共站是各电信业者仍有各自天线,只要调整天线方向,彼此不干扰即可。基地台共构则是所有业者共用同一方向的天线,干扰比共站严重,涵盖率也比较差,因此,共站总是比共构容易。

目前经营第二代行动电话的业者虽然被外界称为“电信三强”,但当初单区和全区执照共发出八张,台湾电信协会执行秘书刘莉秋建议,应修改行动通信管理规则,让同一集团的天线先整并,以利共构。

对电信业者而言,基地台共站、共构可节省成本,亦可减少抗争,不过,并不是所有行动电话都能共站共构,第三代行动电话有CDMA和WCDMA两种系统,两者只能共站,不能共构;PHS低功率行动电话与其他业者既不能共构也不能共站。

若业者皆同意在同一地点架设基地台,只要基地台面积超过建筑物顶楼面积八分之一,还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杂项执照。

刘莉秋说,有时原有业者已共站或共构,新业者一加入可能就得申请杂项执照,但很多地方政府会明示或暗示不发给杂项执照,例如南投县政府要求业者先取得里长同意书,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使在非都市计划用地架设基地台,由于农地只能作为农业用,业者即使取得地主同意也不能签约,要先取得建设许可。刘莉秋表示,大家都希望通讯品质好,然而,现实问题是都市不能盖、乡村也不能盖。

由于电信法规定,电信属公用事业,政府应主动优先提供建设,台湾电信协会近年推动由公有建筑物提供基地台建设,降低私有建筑物的压力。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官员也指出,2002年六月行政院院会即指示当时主管电信事业的交通部,协调各政府机关、公营事业机构,“在建管、消防等安全无虞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行动电话业者设置基地台所需场所”,希望藉由释出公有土地、建物设置基地台,提升宽频无线通讯网路建设,也希望藉由公务机关率先提供,解除民众疑虑。

不过,政府公营机构真的都愿意配合吗?官员私下透露,除了交通部所属单位“不好意思”说不,也不是所有机构都马上点头,还是要“沟通沟通”。

陆军六零一旅直升机撞上电台发射铁塔坠毁,失事点高雄旗山中寮山区电台发射塔林立,一度被疑为是肇事原因。为了景观、环保与安全考量,环保人士认为,政府单位的“沟通”和整合速度应该加快,尽速谋求解决之道,否则,各自盖塔的情况将无法避免,台湾的好山水也难保不被破坏,值得有关单位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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