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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团:基本工资应涨四成 劳委会:应适度调涨

【大纪元4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四日电)青年劳动九五联盟与全国产业总工会今天一同前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递交陈情书,要求劳委会拒绝屈从财团压力,调涨基本工资百分之四十。劳委会副主委郭芳煜代表接受陈情书时表示,基本工资调涨是朝乐观方向发展,涨幅将由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处长黄秋桂表示,劳委会主委李应元、经济部部长陈瑞隆和劳资代表昨天圆桌会议后皆认为,基本工资十年未调整,应作适度调整。

黄秋桂转述,李应元认为,基本工资调整幅度应同时考量劳工基本生活所需、对产业竞争力的冲击、物价指数的变动及劳工适度分享经济成长成果等因素,先由劳委会、经济部和劳资双方代表磋商后,再召开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适时适度调整,必要时分阶段实施,并应有完整配套措施。

九五联盟表示,过去十年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百分之八,GDP成长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工业部门劳动力生产指数成长百分之五十七。依劳委会“基本工资调整计算公式”,每年基本工资的调涨幅度应该是去年的“消费者物价年增率”加上二分之一的去年“制造业生产力指数成长率”,按照官方公式,累计十年基本工资至少应该调涨百分之三十五,也就是调至新台币二万一千元以上,才能够反映物价成长与生产力的提升。

九五联盟主张,劳委会应先将过去十年应调却未调的调足,将过去的“历史债务”偿清,再更改计算公式,才是合理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