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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万久:禁止顾万久出国的荒诞闹剧(三)

【大纪元4月28日讯】文章摘要: 回想起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我起诉安的经过,不由我推想起:如果上诉到重庆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设定给我发言两次,总共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如果上诉到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设定发一次言,时间总共不超过一分钟;如果继续上诉到马列共产党的山寨国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设定不给我机会发言,我还有机会向联合国伸冤?

实际法庭上真正答辩的时间并不多,进行一些必须的程式占了不少时间。法庭答辩整个时间就两个多小时。我发了三次言。从律师那里知道自己的“罪证”后,准备了一下辩护词,如果允许发言,可能至少要三个小时以上。但实际在法庭上的答辩,我的三次答辩发言总共没超过三分钟。第一次发言,是在被告举证答辩后,法官让我答辩时,我用最简略的语言地谈了一下写这些文章的动机和目的。当然,我可以用一句成语“抛砖引玉”高度概括我写这些文章的动机和目的。第二次发言,是在被告说我写的这些文章是在网上发表的,影响面太大。当法官让我答辩时,我回答影响不大,因为在境外发表,国内人不知道,由于“金盾工程”的严密封锁,国内除了“网监人员”和“国安人员”知道,其他知道这些文章的人是极少数。第三次发言,是法官让我用一两句话说明自己的起诉要求。我说请法庭按我诉状上的请求公正判决。

作为被告,坚持己方的要求,我很理解。作为律师,始终要贯穿的原则:要为自己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作为法官,最高境界是无罪判决原则,即判决弱势群体胜诉或无罪。被告方的要求肯定是组织上的意思。我对被告方代表官方意愿的举证、结论、引用法规、以及最后做法,肯定持质疑态度,甚至持否定态度。但我还是要把被告方在法庭上的答辩,当作他们私人性质的言行来对待:看成是他们对我的真诚关心和帮助;看成是他们对我的中肯的批评和教育;看成是他们对我的无私的忠告。故而,我在此对被告方的两位警官表示真心感谢。不管他们的话和结论正确与否,我都要反复地思索和反省。

被告方说,我办出国护照,完全可以去户口及住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去他们(被告)那里办出国护照,他们也只有受理。是这样的,如果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我的出国护照,被告席上坐的就是当地的出国护照办理机关的有关人员,就不是现今造成事实的被告。为此,我向实际成为被告的两位警官表示道歉。我是这样想的:我与当地公安机关,在工作上有过不少联系和接触,而且也多次与区国保队的秘密员警打交道,我直接去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出国护照,是想接触更多的人,比较一下哪里的员警素质高些,我好虚心地学习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同时顺便积累更多的创作素材,以备写作用。我实在没想到你们不批准我出国,如果早知道你们不批准我出国,那么,我就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出国护照,现今坐在被告席上的就不是你们了,因此,我再次向你们私人表示真诚道歉,但我绝对不向你们所在的组织道歉。你们的个人为人是光明正大的,但你们的组织是黑暗腐败的。因为任何专制制度都是黑暗和腐败的,你们也是一党专制制度的受害者之一。

快到年底了,工作很忙,今天与同事落实上级布置的有关一般纳税人低零税负企业的纳税评估,完后回家的路途,碰上一个本单位管辖的小规模纳税户,他叫我坐在他的经营门市,闲聊了许久,他的谈吐使我惊讶,他是一个电脑盲,但他谈出的许多见解,竟然与《九评共产党》书里的部分内容大同小异,我问他读过《九评共产党》这本奇书没?他说没读。此时,我的记忆里突然显现出一位人士曾经说过的话:当问及他《九评共产党》奇书的作者是谁时,他回答道,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几乎都是《九评共产党》的作者。我本想驳斥他,但我早已没有驳斥他的语言了。

随后话题转移到我出国的事上,他更是侃侃而谈,给我上着生动的课:

“出去看看很好,最好不要回来了”。

我说:“不行呀,我是要回来的,我老婆孩子都在中国大陆”。

他接着说:“你们看看,别人澳大利亚的人民生活得才象一个人的样子,有人的尊严,人与人是那么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是那么的和谐相配,他们的社会是那么的民主,是那么的公正和公平。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比中国强几十倍”。

我说:“不可能吧”,我还傻不拉叽地说,“我们国家有原子弹”,意思是说我们比他们强多了,我还没傻冒完。

他就驳斥我说:“哪个国家的老百姓是吃原子弹的?”

我哑口无言,心里同意:原来是这样,没任何国家的老百姓要吃原子弹。我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他的朋友居住在澳大利亚,并多次给他谈论过澳大利亚人民的和谐幸福生活。”

他越说越来劲,同时使我也激动起来,恨不能马上飞去澳大利亚。可我深受专制制度的陷害,被禁止出国,现在只有耐心等待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

经过罪恶的专制制度加工出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两顶大帽子的重压,我越反省越深感心灰意冷和心寒头痛。原本我明年初就提前退休,给自己选择了两条路:一是支援西藏,走民间自荐式的援藏干部,目的就是支援西部大开发,干三年或五年就回重庆或成都,当然也有为了体验生活,为创作积累生活经验与第一手素材的重要原因;第二条路:就是去澳大利亚发展,或一边做生意一边创作。据了解(但没机会考察核实)墨尔本的生意很好做,特别是火锅生意最好作。重庆的火锅本来在中国大陆很驰名,如果真把重庆的火锅向澳大利亚发展,应该很有市场前景,目前我只知道如果去澳大利亚发展火锅饮食文化事业,存在巨大的潜在市场。自己也做了一些美梦,认为在澳大利亚赚到足够的钱后就回国内投资。这一下好了,我成了谁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也没机会出国,我还能发展什么?

回想起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我起诉安的经过,不由我推想起:如果上诉到重庆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设定给我发言两次,总共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如果上诉到重庆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设定发一次言,时间总共不超过一分钟;如果继续上诉到马列共产党的山寨国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设定不给我机会发言,我还有机会向联合国伸冤?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成员理事国,我有资格向联合国国际法庭上诉。

为了搞真正的共同建设和谐社会,我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被监禁的一千多名政治良心犯(其中包括作家,诗人,记者,维权律师,异议人士,法轮功人员,各类民主和民运人士);强烈要求无条件地让流亡在海外的一切中国籍人士(包括所有的华侨)自由地回国发展;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开会研究决定取缔或废除滥法“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恶条款。

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还做出,要知事情如何结果,请等待消息。

2006年11月16日于重庆陪都中国树

──转自《自由圣火》(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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