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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过关车疑有视障疑虑 消基吁买车须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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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二十六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程仁宏今天指出,接获陈情案显示,某日系车款因窗柱较宽阻挡视线,驾驶月余,就有数十次险擦撞情形,此车款并与3月底桃园发生1起母亲撞死儿子意外相同,但因厂商声称安检合格,呼吁消费者买车要亲自试车。

消基会今天召开“您爱车的视觉死角是死亡盲区吗?”记者会。程仁宏指出,消基会接获一起陈情案指出,购买日系车(TOYOTA-WISH)后,驾驶月余,就有数十次险擦撞情形,这位身高140公分的消费者认为,该车采流线型设计,两侧前方设计长型三角窗,窗柱又较一般车宽,因此造成驾驶左前方有较大面积的视觉死角,多次回厂处理仍无法改善,只好忍痛转卖。

他并说,消基会曾收到业者函覆表示:“该款车为日本厂设计,并经财团法人车辆研究测试中心实车审验合格,故该车辆设计应安全无虞。”

他强调,但消基会对照其他车款发现,“TOYOTA-WISH”的窗柱约为7.5CM~9CM,“FORD-IXION MAV ”、编号3号“LEXUS-RX300”2款车的窗柱约为5CM ,“MAZDA- MAZDA 5”和“MITSUBISHI-SAVRIN”则约为2CM;相较之下,“TOYOTA-WISH”的窗柱有消费者所陈述的情形。

此外,消基会今年又发现上述车款与今年3月底桃园发生母亲撞死儿子意外事件的车相同,这名母亲身高也不高,仅155公分,让消基会质疑是否该车款不适合身材较娇小的人驾驶。

消基会除呼吁业者应依消保法第7条规定,“….商品或服务具有危害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财产之可能者,应于明显处为警告标示及紧急处理危险之方法。”在驾驶座明显处,如左侧窗柱张贴警告标示,或于使用手册加注“驾驶人最小身高限制”;买车时,也请驾驶人务必亲自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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