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台北市促进国际交流补助美国姊妹市民学习中文补助金欢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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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讯】中华民国台北市为推动城市外交及促进国际化,鼓励姊妹市民赴北市学习中文,即日起受理“促进国际交流补助外国人学习中文补助金”之申请。有关申请本补助金规定如下:

一、 名额:10名。
二、 补助期间:本(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合计6个月。
三、 补助金额:每名每月新台币2万5000元。
四、 申请期限:自本(2007)年4月16日至5月22日止。
五、 申请本补助金者,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台北市姊妹市之市民或学生,有意愿到台北市学中文,且未获台湾其他奖助学金者。
(二)台北市姊妹市之市民或学生,已在台北市三所大学附设之中文教学机构就读,且未获台湾其他奖助学金者。

附注:
一、全美计有下列12个城市与台北市订有姊妹市关系:
(一) 德州:休士顿市、马歇尔市、达拉斯市
(二) 亚利桑那州:凤凰城
(三) 加州:洛杉矶市、旧金山市
(四) 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
(五) 奥克拉荷马州:奥克拉荷马市
(六) 麻州:波士顿市
(七) 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
(八) 印第安那州:印第那波里斯市
(九) 关岛

二、受委托办理本研习之中文教学机构:
(一)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语文中心国际华语研习所
(二)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国语教学中心
(三)国立政治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申请表件可至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消息栏)网站下载:http://www.edunet.taipei.gov.tw/public/ReadNews,有意者请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于5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凭)径寄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秘书室 (通讯地址: 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市市府路1号市政大楼8楼),获补助者将于本(2007)年7月10日前以书面通知。

相关问题可迳洽该局联络人郑丽雪专员(电话:886-2-27256436、电传:886-2-2722646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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