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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5/1开罚 桃交通局展开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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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文字、摄影桃园报导) 全台道路修补频繁,路面坑洞常常成为“骑士杀手”,近日61位立法委员提案修改公路法,未来道路施工时,人孔盖需低于路面十公分,回填后与路面高低不得超过0.6公分,以确保用路人安全。各管线单位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处3万至15万元罚锾,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过关。

为提升桃园县道路品质,桃园县于95年即推动“路平专案”政策,修订“桃园县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条例”及“裁罚基准”,违反者可处1万至10万元罚锾。桃园县长朱立伦多次指示县内各路权及管线单位推动“路面修复平整”及“人手孔调整”业务,必须于96年5月完成第一阶段目标(12米以上道路),否则将依法开罚并惩处失职人员。

桃园县政府交通局长曾文敬表示,该局95年12月至96年4月统计,目前县内12米道路须调整的人手孔有6,484个,以台湾电力公司(2,251个)最多,其次为中华电信(1,670个)及自来水公司(707个),在县府交通局督促下,目前已修复3,085个(执行率48%);交通局于96年4月起进行“人手孔不平整改善预检”作业,让管线单位了解其人手孔施工优缺,展现县府执行路平专案之决心。

交通局养护工程课长陈文德表示,由于今年春季阴雨绵绵,使得人手孔不平整改善期程暂时落后,但县府5/1日开罚的决心不会改变,希望各路权及各管线单位加紧脚步,为用路人的安全尽最大努力。

桃园县预检缺失大约如下:一、人手孔未与路面齐平,改善后未参照路面坡度或线型,致使人手孔部分与路面之高低差超过1公分。二、人手孔偏低于路面刨除加封后被覆盖,且表面沥青剥落损坏产生坑洞。三、路面下之人手孔未提升,致产生之反射性裂缝。四、人手孔改善后因施工不良,致使周边加固材料损坏或与路面产生超过1公分之高低差。

政府部门人力有限、民力无穷,‘路平专案’除需县辖内各道路管理单位及各管线单位共同配合外,更需要县民共同配合参予全民督工,方能促使本县道路品质提升至国际水准。交通局设置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518666(我一拨,喨喨喨),邀您来电相助-有坑洞您告知我来补,共同维护本县道路行车安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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