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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渔会信用部事业资金1亿元复业? 台政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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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十七日电)台湾行政院今天表示,联合报报导“三十六家问题农渔会之信用部,只要事业资金达到新台币一亿元门槛,即可申请复业”,与事实不符;行政院对申请重设信用部农渔会从严审查,乡村型农渔会若农渔民确有金融服务需求者,可优先许可。

联合报报导,在民意代表及基层农会团体的压力下,行政院会商三十六家问题农会“重出江湖”,原则同意依“鸟松乡模式”复业,依“农会信用部设立申请复业原则”,提出申请并准驳复业;据了解,未来申请复业的门槛,只要“事业资金”一亿元即可。

行政院下午发布新闻稿指出,行政院副院长蔡英文去年六月十九日召开“三十一家农渔会申请重新设立信用部协调会议”,对开放农渔会申请重新设立信用部的审查原则,做成下列决议:

一、对申请重新设立信用部的农渔会,应从严审查其原经营失败团队续任理监事及总干事情形,剔除有碍健全经营业务之虞者,以正社会观感。

二、对都会型农会须衡酌当地农业人口及金融机构分布状况,审慎评估竞争力及有无存活空间。

三、乡村型农渔会如农渔民确有金融服务需求者,可优先许可其重新设立信用部。

四、对经许可重新设立的信用部,须采严格监理标准,拨充事业资金应随放款规模,参照资本适足率规定连动调整。

此外,去年六月二十八日的行政院院会,院长苏贞昌就当时有多家农渔会重新申请设立信用部,提示农业委员会务必审慎评估其竞争力及营运空间,以免再发生经营不善情事,“三十一家农渔会申请设立信用部政策协调会议”结论也务必贯彻执行。

行政院指出,行政院财经小组鉴于监理制度健全的重要,除上述审查原则外,也一再要求农委会应建立相关监理制度,并应依苏贞昌及蔡英文裁示,重新检视审核基准;农委会现正遵照指示,积极修正审核基准,建立监理机制,全案将由行政院召开专案会议确定后,交由农委会据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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