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跨国提款未吐钞 须留单据保权益

【大纪元2月9日讯】 自由时报记者李靓慧/专题报导 愈来愈多民众过年期间选择出国旅游,如果有跨国的提款需求,却发生交易纠纷该如何因应?银行业者提醒,务必立即与提供ATM服务的银行以及卡片发卡行联系,以确保自身权益。

近来陆续接获多位读者投诉,反映持有晶片金融卡跨国提款出现交易纠纷,包括吕姓读者持有香港的金融卡跨国提款,出现扣帐未吐钞情形;以及另一名本国持卡人,以国内银行的金融卡至欧洲提款,却连续一周无法顺利提领欧元。

财金资讯公司指出,如果持卡人以A银行的卡片至A银行的自动柜员机(ATM)提款,因为属于“自行交易”,使用状况最为单纯;但如果用A银行的卡片至B银行提款,就属于跨行交易,必须透过财金公司的平台;但如果到了国外提款,因为是“跨国、跨行”交易,还需与Visa或Master的系统连结,情形也更为复杂。

为何会出现“扣帐未吐钞”现象?财金公司指出,跨行、跨国交易涉及多次的资讯传送过程,例如民众使用的ATM,经由层层传送提款资讯到了发卡行,发卡行也确认允许提款、并交付给予现金的指令,该指令却在回传的过程中断讯,就可能发生发卡行已扣款、ATM因未接到吐钞指令而未吐钞的情形。

银行业者提醒,过年期间如果有跨国提款的需求,却发生交易失败、错误等情形,务必保留交易当时的单据,并立即与国内的发卡行及当地的业者联系,才可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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