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1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四日电)北京学者熊伟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投诉,有关中国国家邮政局于去年十一月调高邮政基本资费,损害了他本人和广大农民利益,要求法院撤销该案。北京市一中院未予立案,他说将上诉至北京市高级法院。
北京“新京报”今天报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发出关于“适当调整邮政基本资费的通知”称,信函资费重一百克以内,每重二十克本埠由人民币零点六元调整为零点八元;外埠由零点八元调整为一点二元。
明信片资费由每件零点六元调整为零点八元。
熊伟在诉状中称,中国国家邮政局处于垄断地位,信函资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
该诉状指出,中国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国家邮政局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必须要按“价格法”的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即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召开听证会,听取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否则就是违法。
熊伟曾联系近千名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制定听证法。
北京市一中院立案庭以规范性档等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立案范围为由,口头提出不支持熊伟的诉讼。
熊伟说,如果不能作为诉讼的对象,不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说,调高信函资费,受损失最大的是农民、农民工、中小学生等。使用信函联系,特别是在节假日利用信函互相问候的,主要是这些低收入者,上调信函资费,使他们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