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吕金:不要忘了法律的神圣职责

新加坡“10.23无准证集会案”当事人 程吕金 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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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2007年2月12日下午,涉及新加坡“10.23无准证集会案”的六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向法庭提交了结案陈词。法庭预计将于2月13日下午4点30分做出判决。

基于控方始终要把当事人的行为,框到所谓“无准证集会”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去,当事人之一程吕金在做口头陈述时指出,现在人类社会的法律好像是越来越完善,其实越来越陷入技术性的细枝末节中,反而越来越偏离法律应有的惩恶扬善的功能。但是法官认为这些所谓社会或道德层面的东西不是他所要考虑,法官要考虑的恰恰就是这些技术性细节,其它的都是不相关的,因而一再阻止程吕金完成她的口头陈述。

在争辩中,程吕金对法官说:我说的这些都是相关的,只是你我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法官不应只是看重这些细节,而要高于这个层次。从宪法来说,我们有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我们在街上发资料,在行使这些权力时,没有损害环境,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不良影响。在做判断时,应该考虑做这些事情的目地。你考虑的是很小范围的,我考虑的是更大范围的。法律是一层,法律上面有宪法,宪法上面还有王法、天理,你谈的都是细节的东西,很狭隘,很枝节的东西,我考虑的是法律的职责。

法官问程吕金,除了上述内容,在她的陈词中是否还有关于法律细节问题的抗辩?程吕金回答:我们没有怎么考虑我们个人,我们关心的是全体新加坡的民众,甚至新加坡的子子孙孙。你知道迫害修炼人的后果吗?你以为只是那些直接参与的几个高官去承担后果吗?这是几个高官能承担得起的吗?这是要整个新加坡去承担的!

尽管法官一再阻止,程吕金还是坚持念完了她的总结陈词,但是法官不允许翻译把最后一段陈词译成英文。

以下是程吕金的结案陈词的部分内容:

现场的各位,大家好:

经历这次审讯,我觉的很无聊。也感觉很累。我知道人类社会有很多变异的,包括这些法律。可身临其境,真是切肤感受。我们判断是否有罪,极端的陷入条条规规,而忘了法律的神圣职责。这无异于本末倒置。

我想我们新加坡这个法律甚至被当权者利用着来迫害法轮功,触及宗教信仰迫害,那真是遗臭万年的事。各位现场的人,都将是历史的见证人。历史将记录当年新加坡追随恶魔邪灵中共迫害法轮功,将救度世人,正信的修炼人无理审判,并连番丢进牢狱的罪恶,是基督徒被迫害的历史重现。

这番罪业之大,我不知如何述说,只看各位的造化。

法轮大法是真正的佛法修炼,其博大精深只有真正修炼的人才能领悟。我曾经是一个被共产党灌输的彻底的“无神论者”,从嘲笑“有神论”的迷信,到尊重各自信仰,真的是从法轮大法的修炼中,彻底的转变观念。遵循“真善忍”,不断的在“向内找”中清洗自己不正的一切因素。师父要我们最终修成“无私无我”的正觉,思想中的每一念都是为了别人好。我们所做的所想的就是为了别人,为了生命能够在这个关键的历史时刻能明白真相,不抵触人类应有的本性“真善忍”,不抵触宇宙大法,从而给自己一个不被历史淘汰的机会,从而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们正身体力行着,我们也成就着我们该成就的。

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证明我们有罪或无罪,我们的真正目的,是希望通过讲清真相,给生命一个了解真相,最终做出正确选择的机会,当然同时也是在清理各种不好的因素。这是法轮大法弟子的神圣使命。

在座的以及层层天宇中的生命,你们是历史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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