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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两度入狱 妻两度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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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桃园县林姓男子接连因案入狱,首次出狱发现户口多了个女儿,发妻吴女声泪俱下指称为了生活、下海陪酒,却被酒客性侵害才怀孕产女,获得林某谅解;林某92年初再度入狱,去年出狱时又多了另名女儿,吴女还是同样说词,气得林某状告通奸,吴女的说词无法取信检察官,昨天被依妨害家庭罪嫌将她提起公诉。

上次 妻辩称遭性侵

这起第3者不明的通奸官司,原告林某与35岁的吴女结婚10余年,但林某素行不佳,85年间因案被判刑入狱,90年间出狱时,却发现户口里多了个2岁女娃,林某气急败坏质问妻子,吴女声泪俱下指陈因丈夫入狱顿失依靠,为了糊口下海在酒店陪酒卖笑,却因酒醉被客人性侵害,这才怀孕产下女儿。

这次 夫不信控通奸

林某由于自己犯案入狱愧对发妻,在吴女泪眼婆娑哭诉下,认为是宿命,选择谅解发妻。然而林某又于92年初再度犯案被判刑入狱,直到去年6月出狱,却又赫然发现户口里再度多了个3岁女儿。

检座认定 提起公诉

此番吴女仍诉说陪酒悲情,林某根本无法相信,于是向桃园地检署状告吴女通奸,检察官侦办调查时,推估吴女第2次怀孕时,林某早已入狱,不可能为婚生子女,且调查发现吴女早在怀孕19周就前往妇产科产检,依优生保健法,医师会告知如遭性侵害,可于怀孕24周之内人工流产。

然而吴女却未进行人工流产,且调查也发现她声称被性侵害,却未曾报案,加上此为吴女所称第2度被性侵害而怀孕生女,实在与常情有悖,虽然第3者身份不明,检察官仍认定有通奸事实,昨天侦结,依妨害家庭罪嫌将她提起公诉。

通奸对象不明 有事证难逃法网

〔记者余瑞仁/桃园报导〕林姓男子两度入狱,两次出狱都成了现成老爸,怒告吴姓妻子与不明对象男子通奸妨害家庭。检方表示这类通奸案件,虽然原告提出告诉就涉及男女两造,但若通奸另一对象不明,只要事实明确,也难逃法律追究。

桃园过去就有类似案例,1名陈姓台商早年在中国包二奶生子,台商持续对发妻隐瞒真相,陈某直到在中国的工厂倒闭返台,为了养育私生子,别出心裁定时以奖学金名义捐赠给在中国的私生子,结果汇款纪录被元配发现,发妻追问查出内情,对丈夫提出告诉,检察官调查也没有查出在中国的二奶身份,但法院仍将陈某判刑。

法界也指出,法院家事法庭经常可见否认子女诉讼,许多案例都是受刑人做了现成老爸,由于民法采婚生子女推定原则,对于这类案件,告诉人通常都会提出刑事告诉,由检察官职权调查出真相之后,取得证据而提民事离婚与否认子女诉讼,而相关怨偶则多数以离婚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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