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配合台萨宏FTA 台立院三读修正海关进口税则

【大纪元12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八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海关进口税则部分税则,根据与萨尔瓦多共和国及宏都拉斯共和国、与巴拿马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履行关税减让承诺,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院函请审议的海关进口税则部分税则修正说明指出,“台萨宏FTA”承诺关税减让部分,修正原则除了两百二十项敏感性产品,如鸡肉、稻米等排除外,其他产品分为立即免税、或分五年、十年及十五年等方式逐步取消进口关税。

根据“台巴FTA”第一次执行委员会议,在关税减让部分,原产巴国的五十二项货品加速降税,并分为立即免税或分三年、四年等方式逐步取消进口关税,且扩大部分关税配额货品的数量。

此次主要修正内容包括:根据关税调降表,增订萨国及宏国原产货品的适用税率,农产品一千五百余项,工业产品七千余项,共计八千余项。关税配额部分,给予萨国及宏国砂糖关税配额,协定生效第一年分别给予萨国或宏国的配额为三万五千公吨,第二年为五万公吨,第三年及其后每年六万公吨等。

根据“台巴FTA”也修正,酸乳油、草皮等十四项货品,从明年一月一日起立即降为免税;炼乳、蜂蜜等十六项货品,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分三年加速降税,至2010年降为免税;其他活植物等二十二项货品,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分四年加速降税,至2011年起为免税。

关税配额部分,包括猪腹 (月劦)肉,原年度免税配额量为一千公吨,自明年起增为一千零五十公吨,随后每年增加配额五十公吨;香蕉原年度免税配额量原为一千公吨,自明年起增为一千五百公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