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广:山大人代候选人提名有违选举法

-参选之十

孙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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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此文已经张贴校园)

山大现在的选举是,学校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4人,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尹薇担任,副组长都是党务官员。各学院建立选民小组,组长多是院党委书记担任。所谓选民“小组”,其实并不小,在管院下就有三千多名师生。系、班的选民小组讨论推选出候选人名单,按得票多少,取前三名,报到“院选民小组”,以后报到学校选举办,以后大概用一天时间定出167名一榜候选人,以上推举候选人的过程有违选举法规定。

选举法的第二十九条规定是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其中没有“选举小组”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是现在山大的选举提名167名候选人(一榜)中没有一个是政党、人民团体的提名。在山大唯一跨院系的“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孙文广,硬是被各种无理要求和拖延战术,拒之于候选人行列之外。

现在山大确定的167个一榜候选人,全部是按“选民小组”提名的,这不符合选举法的规定,选举法中根本没有“选民小组提名”这一条。

选民小组提名隐藏很多弊端。如有人在一个学院可以获得10个人以上的提名,但票数分配到很多小组(系),在小组中排不到前三名就会丧失候选人的资格,这对他是很不公平的。

山大的选举办法是违背选举法规定的,现在应该按选举法规定提名候选人,以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十人以上联名来提名,山大应该重新按选举法的规定进行提名,不能剥夺民主党派和工会、学生会等提名候选人的权利。@

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发稿于山东大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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