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忧郁症纳职业病?劳委会:愿检讨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三十日电)工作伤害者协会今天赴劳委会抗议,要求放宽职业病认定标准,纳入因工作引起的忧郁症等精神疾病;劳委会劳工保险处专门委员邓明斌说,精神疾病是否因工作引起牵涉专业医师的认定问题,很难厘清,未来劳委会愿意再检讨修订职业病种类表的范围。

一名在耀华电子公司担任组长的陈姓女性员工,疑似因被降职、主管言词侮辱等职场压力而罹患忧郁症,日前向劳保局申请职业病伤病给付却遭驳回;工伤协会上午到劳委会抗议,要求放宽职业病认定标准与检讨职业病鉴定制度,并拟定职场忧郁症等因精神压力产生疾病的预防方向。

邓明斌表示,目前劳工保险条例中职业病的界定分为八大类,忧郁症是否因工作引起牵涉专业医师的认定问题,很难厘清,未来是否纳入劳委会愿意重新检讨职业病种类表,以符合实际需要。

他指出,陈姓员工可就劳资争议向台北县劳工局提出协调,劳委会愿意从旁协助。

根据劳工保险法,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或职业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资,正在治疗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发给职业伤害补偿费或职业病补偿费。职业伤害补偿费或职业病补偿费按被保险人月投保薪资百分之七十发给,每半个月给付一次。若残废为职业病所致,残废给付日数增给百分之五十。

根据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规定,劳工疑有职业疾病,应经医师诊断;劳工或雇主对职业疾病诊断有异议时,得检附资料向主管机关申请认定;中央主管机关应设职业疾病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央主管机关二人、卫生署代表一人、职业疾病专门医师八至十二人、职业安全卫生专家一人、法律专家一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