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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扫除黑金 查获金额逾328亿元

【大纪元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三日电)法务部今天公布自2000年六月至2007年九月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成效。根据统计,各地检署侦办贪渎起诉案件计四千多件,起诉人次达一万多人,查获贪渎金额为新台币三百二十八亿八千多万元。“扫除黑金行动方案”实施后,新收及起诉件数呈现递减趋势,起诉人次则小幅增加。

法务部表示,根据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计八十八个月成效,起诉的一万零六百九十三人中,高层简任以上公务人员六百一十九人、民意代表六百二十五人、中层荐任公务人员一千九百三十四人、基层委任以下公务人员三千零九十二人,一般民众四千四百二十三人,查获贪渎金额为三百二十八亿八千九百九十八万元。

比较执行“扫除黑金行动方案”前后,法务部指出,执行方案后,新收案件计八千五百八十八件,较执行前同期(1993年二月至2000年五月),减少百分之二十六点六二,起诉件数由四千三百四十四件降至四千零六十九件,减少百分之六点三三,起诉人次则增加为一万零六百九十三人,增加百分之七点六三。

法务部表示,从统计显示,“扫除黑金行动方案”实施后,新收件数、起诉件数呈现递减趋势,起诉人次则小幅增加,分析可能因素之一为自2000年十一月七日“图利罪”构成要件修正后,以图利罪起诉的案件大幅降低。

法务部指出,刑事诉讼法交互诘问新制全面实施后,贪渎案件不易定罪,加上检察及调查机关对贪渎案件采取更严谨的侦查,对证据的要求标准相对提高,贪渎案件新收与起诉件数因此有呈现减缓的趋势。另外,扫除黑金行动方案实施后,由于政府推动肃贪采取积极作为,对吏治的澄清已发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