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港与卢森堡签免双重征税协定

【大纪元11月3日讯】香港与卢森堡2日签订收入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协定。根据协定,香港居民从卢森堡收取非归属于当地常设机构的股息收入,预扣税率由20%降至10%。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协定,卢森堡经济及外贸部部长Jeannot Kreck则代表该国签署。

这份协定是香港签订的第四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旨在消除香港与卢森堡之间的双重征税情况,从事两地跨境经济活动的人士可因而节省税款。该项协定有助加强两地的经济贸易连系及进一步鼓励港商及卢森堡人士在双方的地区营商或投资。

在没有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情况下,两地居民在香港或卢森堡赚取的利润须分别在香港及卢森堡缴税。协定实施后,居民则只需在一地缴税。

香港居民从卢森堡收取非归属于当地常设机构的股息收入,所缴交的预扣税率将由20%降至10%;若收款人是持有派息公司10%或以上股权的公司,股息收入可豁免预扣税。

协定并订明,卢森堡豁免香港居民就从卢森堡国际航运赚取的利润课税。

协定中有关香港税收部分由明年4月1日起适用,卢森堡税收部分由明年1月1 日起适用。(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