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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揆:地方两阶段投票决议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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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行政院长张俊雄昨日严正说,中选会“分桌领票、一阶段投票”,具合法性、正当性;地方选委会并无权决定两阶段的领投票,两阶段的规定将“依法无效”。

下周邀县市协调化解争议

张揆并强调,选举人依中选会的一阶段领投票规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张俊雄昨与秘书长陈景峻、发言人谢志伟、中选会主委张政雄等共同举行记者会。

中选会主委张政雄表示,中选会“分桌领票、一阶段投票”决议,必须贯彻到各地的投开票所,不能有不一样的动线规划。届时治安单位如何配合,细节还要跟相关单位协调,然后再提出具体方案。

张政雄也表示,下周将邀集二十五个县市选委会,希望透过善意、互动的沟通协调,把争议化解。张政雄解释“分桌领票”说,第一张桌子领立委选举票,第二张桌子是领公投票,立委选举名册和公投选举名册分开编造,不会混淆。

贯彻分桌领票一阶段投票

他说,如果选票携出未投将属违法,计算上为“已领未投票”,将不列入计算。

张揆强调,部分地方选委会不接受中选会的决议,擅自决定两阶段投票。身为最高行政首长,他提出四点声明。

张揆说,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七条、第十一条,及“公民投票法”施行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立委选举和全国性公投的投开票程序规划、投票所设置管理等属中选会职权,并指挥、监督地方选委会办理。

张揆表示,中选会决议“分桌领票、一阶段投票”,这个规定具合法性、正当性,可维护投票秘密、保障投票权行使,不因投错票匦成为无效票。张并表示,地方选委会无权决定两阶段投票,两阶段规定依法无效。

中选会:最后会趋于一致

外界有人质疑陈总统是“太上主委”,张政雄澄清,这种说法“不确实”。迄今中选会没有和总统府有什么联系,中选会委员会议独立做出一阶段领投票的决议,“并不是听从某某单位或某某人的意思”。

有关两阶段领投票的选举结果有无效力?张政雄说,“还没到那个时候,我不表明态度”。但他说,2004年采两阶段、投错票匦是无效,这是有疑义的。至于中选会是否接管地方选务?张政雄表示,中选会“未做这样考量”;相信各地选委会和投开票所动线,应该会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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