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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会:活化公共设施 172亿元资产再利用

【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四日电)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行政院活化闲置公共设施专案小组针对152件低度使用或完全闲置公共设施,积极进行活化工作,目前已成功活化80件,使原本投资建造金额约新台币172亿的公共设施,再度发挥使用效益。

工程会表示,为避免闲置公共设施一再产生,已订出各阶段防范注意事项,并要求受补助机关在兴办计划案件时应确认设施需求内容、效益评估等;兴建中案件,各机关应积极排除施工中延宕原因,争取时效。

经工程会各机关清查公共设施闲置情形,计 152件闲置案件大多在1991至2001年间所建,依用途可分为停车场设施、文物馆、观光游憩、社福设施、体育馆等15类。

其中以停车场件数最多,共51件、占总件数33.55%,其次为文物馆17件、占总件数11.18%,主要造成闲置原因包括,当时政府提倡一乡镇一停车场政策,以“补助省市兴建示范停车场计划”等,至于原住民文物馆则以“提高原住民生活素质实施计划”辅导各原住民乡兴建。

行政院活化闲置公共设施专案小组自2005年 9月起截至目前,已召开相关会议计34次,并办理 102件现勘访查,列管案件共 152件,原投资建造金额约474亿元,其中已达活化标准者有80件,使原投资建造金额约 172亿元再发挥效益。

工程会强调,尚未达到活化标准的72件公共设施,已请各主管机关积极办理,订定期限、查核点等,及按月管控办理情况,务求彻底活化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