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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之三十二

房东不能对房客采取报复

【大纪元11月10日讯】(编者按:本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区华人以及新来的移民往往对于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对于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感到迷惑和困扰。本报今后将陆续刊登他的专栏,以飨读者。)

问:我在这里住了将近7个月,有按月付房租的租约。上个月我给了房东一份书面通知,告诉他马桶的水太满,流到地上。他没有过来修理,却通知我搬出去。我知道法律规定房东要修理马桶。如果他选择要我搬出去,法律有什么用?

答:你是对的。法律规定房东要修理马桶,因为它在实质上伤害房客的健康或影响房客的安全。同时你给他发送通知书和继续付房租也做的很对。如果你的通知书是用挂号信送的,那么房东在接到你的通知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修理马桶。如果通知书不是挂号,你必须等待一段时间,然后送第二封通知,看看房东是否会修理。

法律同时也保护房客在正当行使权利时不会受到房东的报复。在收到房客的通知书后的6个月内,房东不能将房客赶出去,增加房客的租金,或减少对房客的服务。

如果房东报复,房客可以提起诉讼,从房东那里得到一个月的租金加上5百元作为罚款。房东必须支付房客在实际上的损失,以及法院的诉讼费和律师费。我猜,如果你让房东知道你熟悉你的权利,他会修理好你的马桶,也不会把你踢出去。

问:我给一个公司一张支票。但是当我发觉他们没有按照他们的承诺做的时候,我立即停止了付款。这家公司告诉我他们要用刑事法告我开空头支票。他们能够这样做吗?

答:按照法律来说,只有你开出支票时知道银行里没有足够的钱,才能按照空头支票判刑。换句话说,如果你的账户里只有 $75,你却给某人一张$200的支票,支票不能兑现,就能够告你犯罪。

但是法律不是为了干涉个人和商人争执,停止支付一张有效的支票而设立的。假定你有足够的钱支付你开出的支票,停止支付就不是犯罪。

问:我的女朋友和我要结婚。她只有 17岁,她的父母不答应。我们能够同居,有一个普通法的婚姻吗?

答:你是知道的。按照德州法律,一个不满18岁的人没有父母同意或是法院的命令是不能结婚的。这个禁令适用于任何形式的婚姻,包含普通法婚姻。

问:我的丈夫继承了一笔钱。我知道德州的法律是财产共有。我有权利得到这笔钱的一半吗?

答:不能。继承的财产是分开的财产,只属于继承的人。

问:前些天我的公寓里有一些工人。我想有一个工人拿走了我的备用钥匙。我能够强迫我的房东更换我的门锁吗?

答:当一个新房客搬进来的时候,房东有义务要出钱换锁。搬进来之后,无论什么时候房客需要换锁,不管要换多少次,房东都必须换锁。但是房客必须支付换锁的费用。换句话说,你可以强迫你的房东替你换锁,但是你得付钱。

问:有人欠我 $6,200。我不想雇用律师,情愿到小额法庭去控诉。我能够到小额法庭去打官司,同意只收取$5,000吗?

答:在2007年9月1日前,这会是一个难题。但是那天以后小额法庭的管辖范围已经从 $5,000提升到 $10,000。现在你可以要求得到 $6,200了。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