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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院交易纠纷 国民党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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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国民党于九十四年8月间出售中华开放医院,但这起党产买卖所衍生的纠纷,尚未尘埃落定;今年9月底,台北地院民事庭做出一项判决,国民党所属的光华投资公司和百福公司(原大安医管 )须赔偿原中华开放医院院长赵克玑九百余万元,这起党产买卖其中的疑点也逐渐浮出台面。

八十九年6月间,隶属于国民党党营事业光华公司的子公司大安医管公司,与中华医院院长赵克玑签订委托管理合约书,赵为法定代理人。为了医院的经营,赵于九十年先后向上海商银及中国信托分别贷款七百万元及一千万元,但之后中华医院的经营权出现纠纷,而医院房地产的所有权移转却是一项复杂的过程,国民党在九十四年承认已将中华医院出售。

委托赵克玑管理 事后却撇清债务责任

复杂的转手过程中,大安医管公司也易手,最后改名为百福能源管理公司,原由赵克玑出面向两家银行申请的贷款,以及其他多项与药商间的债务,全落在赵克玑身上。

赵克玑无端承担一千多万元的债务,也自行向银行偿还部分贷款,但不满国民党吞并中华医院后,还留下庞大债务,去年向法院提出清偿债务的民事官司,被告为光华公司和百福公司。

赵克玑的诉讼代理人赵进一指出,此案审理过程中,百福和光华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强调,“当初购买合伙股权是为取得中华医院所在地之土地、房屋与医疗设备”,不再合伙经营,这项说法与国民党过去宣称投资此案是中华医院医师希望国民党介入整顿、经营相关医疗事业的说词相抵触。

法院确认合伙关系 国民党须赔九百万

此外,由于中华医院所有权移转过程中爆发“伪造文书”争议,国民党所属公司在一、二审都败诉;赵进一指出,在这项民事官司中,被告竟以中华医院的所有权移转过程“不合法”,法院已有判决在案为由,企图撇清债务责任。不过,法院依据过去多项民、刑事判决,不采信被告的说词,确认双方确有共同经营之合伙关系,判决被告败诉,须赔偿赵克玑九百六十二万六千余元。赵进一表示,国民党当初刻意切割与大安医管的关系,以为可以把债务撇得干干净净,结果并未得逞,光华公司仍须承担赔偿责任,而光华公司的法定代理人原为国民党副秘书长张哲琛,却在审理到尾声时,临时换人,可见国民党得知胜诉无望后,还想保留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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