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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券盈余用途不当?台财部:与内政部咨商管控

【大纪元10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四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罗志明(高雄市)今天质询时指出,有县市政府未依规定将公益彩券盈余运用在社会福利。财政部国库署长苏乐明表示,会与内政部咨商一个更周延的方式来管控。

立法院财委会今天邀集财政部、中央银行、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97年度预算相关报告。

罗志明指出,根据95年度对各县市运用彩券盈余考核评比,新竹县及屏东县仅65分及69分(丙等)、南投县及基隆市为73分,盈余运用绩效均偏低。

另外,94年度实地考核25个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尚有台北县市、基隆市、桃园县、新竹县市等,将公益彩券盈余分配款运用于非属社会福利支出的教育、文化、民政或交通等支出上。

罗志明表示,这是违反公益彩券盈余运用规定,以前县市政府都编足社福预算,现在有公益彩券盈余,很多县市的社福经费反而被排挤,“你们没有办法要求补助单位去执行吗?”

苏乐明说,会去考核,并与内政部咨商一个周延的方式来管控。

罗志明也质疑财政部未将20几亿元的彩券盈余编列在内政部岁入预算,违反预算法。财政部会计处会计长谢福灯表示,有编在预算里,内政部、劳委会、原民会都有编。

另外,罗志明质疑,台湾彩券回馈盈余是否能达成,没达到的话要解约。财政部长何志钦表示,将慎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