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广:致山大党派、人民团体书

参与竞选之2

孙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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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3日讯】
(这篇竞选材料贴出当天即被恶意覆盖,见附件2)
山东大学将在11月10日直接选举区人大代表,这是中国大众享有的唯一直接选举机会,五年一次,十分难得,是大陆中国人最现实最广泛的一个难得的民主权利。

宪法三十四条规定中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国选举法二十九条论及人大代表选举时指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山大有很多民主党派和社团,我自己就是“民主建国会”成员,曾被选为山大民建副主委和山东省委委员、,还被授予“中国民主建国会优秀会员称号”,我是“山大老教授协会”会员并被选为副会长,是“山大退休者协会”会员,“山大台胞台属联谊会”副召集人,这些组织都是人民团体。

我建议山大的民主党派和社团负责人,不辜负成员的期望,珍惜自己的职权和会员的权利,组织成员们提名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为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基层选举尽到责任,我自己决定竞选区人大代表,希望我所在的党派和社团讨论对我的提名问题,也欢迎其他同志参选。

我认为如果民建和相关社团,在成员提出要求参选时不召集会议,是他们失职,如果有某些势力向他们施压,不批准他们开会,示意不准提某人参选,那都是违法活动,如果证据确凿我将提出告诉。

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山大民主建国会”总支召开座谈会,我曾要求,山大民建支部,在区人大代表直接选举时,必须召开提名会议,如果不召开,我将在下次改选时投他的反对票。那次的会议纪要附后。我希望他们要会错失良机。

孙文广200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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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民建”座谈会发言纪
(有删节)
2006 年10月15日,“民主建国会”(“民建”是大陆八个“民主党派”之一)山东大学总支举行“学习贯彻中共六中全会座谈会”,参加的人还有中共官员和山大主委等共三十多人。现在写出我在座谈会上的发言过程。……

(四)关于扩大党内民主
我说:这次六中全会提出要“扩大党内民主”,“民建”也应该扩大民主。重要的是改进选举制度,要加强每个会员的选举权利意识,过去我们的选举,没有形成竞争机制,基本上是上级指定几个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为什么不实行差额选举?就拿共产党来讲,十七大班子不好定,为什么不可以差额选举?选一个总书记,可以两个候选人,一个胡锦涛,一个曾庆红,看大家投谁的票。常委候选人可以更多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选举权利意识,要尊重自己的选举权利、投票的权利,不能随便在选票上划圈(同意)。

我们的山大”民建”主委是市政协委员,他每年要去开一次政协会议,开会之前他应该征求”民建”会员的意见,会后向会员汇报会议内容。如果他明年去开会不征求大家意见,回来不汇报怎么办?

我自己可以明确的表示,下次”民建”改选我不会投他的赞成票,“民建”主委也可以换个人来当。我以前当过十年济南政协委员,每年要去开五六天会,开会主要是听报告,很少谈敏感的政治问题,主要是领会上级精神,没有多少参政、议政的事。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完会之后应该向选民汇报,倾听选民呼声,开会要反映民意。

(五)政党的重要功能是参加选举
一个民主国家政党的主要任务是参加选举,提出候选人,组织竞选活动,下次在选举县、区人大代表的时候,我希望咱们”民建”,能够组织会员讨论选举,提出自己的候选人,辅助他竞选,让大家看看山大“民建”到底是不是一个花瓶。

根据中国选举法规定,各政党、人民团体和十个以上选民联名都可以提出候选人。我们”民建”既然是一个政党,就应该提出自己的候选人。我建议,选举开始后,”民建”山大东区支部召开会议,讨论选举办法,提出自己参选的候选人。我建议东区”民建”主委召开这样的会议。如果到时候他不开这个会议怎么办?我们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在下次”民建”支委改选时不投他的赞成票。上次我们山大”民建”总支换届时主委得了个全票,没有一票反对和弃权。我想下次如果他不能履行他的职责,他就不会得到全票,至少我不会再投他的票。

公民的选举权和”民建”会员的选举权,是个神圣的权利,也是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实实在在的一个权利。除了这个权利之外,我们还有什么实在的权利呢?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充分利用这个权利,在选票上不能随随便便的划圈。我建议东区的支部负责人,能够组织大家开会讨论人大选举和提名候选人的问题,如果他不召开这样的会议,又没有满意解释,下次支部改选的时候,我不会给他投赞成票。

(六)民主党派是不是政治花瓶?
最近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报导了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先生的讲话,他说:“中国的民主党派不是‘政治花瓶’”,并从各种角度加以论证。但我认为,民主党派是不是个政治花瓶,并不是我们“民建主席”说了算的事情,要看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据我接触,在基层有不少人认为“民主党派”就是个花瓶,这是很多人多年来形成的观念,有的说法比这个更难听。要改变这种观念,必须要有实际行动,首先”民建”内部要扩大民主,要对执政党实行有效地监督。如果我们在自己内部都不能实行民主,怎么能改变“政治花瓶”的形象呢?

(七)纪念”民建”创始人章乃器先生
民主建国会成立于1945年,章乃器是主要创始人之一,“民建”在1949年前为争取中国的民主化做了大量工作,建国后章乃器被选为粮食部长,但是在1957年却被打成“极右份子”,撤了部长职务。主要的根据是章乃器当时说了不要搞个人崇拜,说对毛泽东也不能搞个人崇拜。现在看来他的讲话完全正确,但是他戴着右派帽子过了22年,“文革”中被打得遍体鳞伤。直到现在他的事迹很多人都不知道,包括“民建”中的很多人也都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纪念章乃器,学习章乃器,出版他的传记、文集。

(八)国家大、人口多不是贫困的原因
中午吃饭,有人讲,咱们中国人口多,国家大,不好治理,认为这是贫困的原因,我对此提出不同看法。我说:“如果真是国家大,人口多会造成贫困,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去统一台湾,统一之后不是国家更大,人口更多了吗?不是更难治理了吗?北朝鲜人口只有2000万,是个小国,为什么那么穷?和它一线之隔的南韩,人口是朝鲜的两倍,为什么那么富?人均收入差几十倍?他们原是同种、同族、同文的一个国家;它们的贫富差别只能说明重要的是制度、是体制。说国家大了,人口多了,不好治理,那是为自己的落后找借口。”……

(十)我的态度
大陆现在有八个“民主党派”,一个执政党,这些政党组织的成员有七千多万,他们各自的思想、行为、独立性、自由度有很大差别。

中国正在进入一个伟大的由极权走向民主的转型期,现有的政党成员,如何发挥作用值得探讨探索。对这些政党的批评,揭露文章在海外已经有很多了,国内在这方面还是一个禁区。

我自己由于多种原因,在1988年加入了“民主建国会”,还当了省委委员、山大支部副主委。在中国大陆作为一个“党派”的成员,觉醒之后,如何尽到自己的责任呢?有人说要退党,我不反对,这是他的自由权利和选择。但是我又想,做为一个“党派”内的异见人士,原本别人就是想孤立你,把你边缘化,离开了那个政党(不管是花瓶还是执政党),在没有结社自由的社会中,如果没有更合适的群体可以参加,那不是更孤立、更边缘化了吗?所以我想也可以利用自己“党派”成员的身份,利用人际关系,“党派”活动讲话的机会,表达观点,维护自己和“党派”成员的权利。当然在“党派”会议上讲话,要注意分寸,不能像海外发表文章那样秉笔直书。

我对“民主党派”成员的身份,并不留恋。我要在“党派”的会议上发出自己的声音,讲出自己的观点。这是对“党派”负责也是对我自己负责。如果因为在“党派”内部讲话,而被开除党籍,我也不后悔,对开除,我一是不怕,二是准备,三是现在不被开除也好。在过去的会议上,我曾经讲过一些不同的政见,最近又讲了一些,我根据回忆(没有讲稿),把这次讲话过程书写出来,错了欢迎指正。

2006年10月30日于山东大学(0531-883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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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校党委查办破坏选举、恶意覆盖
10月19日上午8点,我在山大南院宿舍东门保安亭旁布告栏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摘要”、“致山大党派和人民团体书”,内容都是围绕正在进行的区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贴出不到十个小时,当天下午即被一份所谓“求租”广告覆盖。我立刻按求租者手机号码打过去与他联系,结果是个空号。很明显这
次覆盖,是有人策划的故意破坏选举。

选举法是我们这次选举的依据,依法治国是十七大的精神之一。有人竟敢在山东大学,在光天化日之下用冒名“求租”广告覆盖“选举法摘要”,这是明显的违法活动、破坏选举的行动,也是破坏社会和谐,以身抗法,请领导山大的校党委督促你们领导下的山大公安处查办。

请校党委,提供山大选民进行正常选举的法治环境,保证山大选举能在公开、透明、守法,执法的条件下进行。

山大管院退休教授、人大代表参选人孙文广
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于山东大学东区南院宿舍
电话:0531-88365021
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整理发出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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