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约五百建筑物列为文物

【大纪元1月8日讯】(明报新闻网2007年1月8日报导)政府表示,约五百幢建筑物获评为文物,其中包括圣母无原罪主教座堂,政府也会咨询公众对保护文物的意见。

政府公布的咨询文件显示,日后保留的建筑物也要考虑集体回忆因素,同时首次公布全港约五百幢被古物古迹办事处评为有保留价值的历史建筑名单。

被列为文物的共分三级,被列为一级的,表示有极重要的价值,共有117 幢,包括湾仔石水渠街的蓝屋、上环文武庙和圣母无原罪主教座堂。油麻地戏院、艺穗会及外国记者协会现址等列为二级,有185幢;深水埔警署、农圃和拔萃男书院则列为三级保护文物,表示有若干价值,须予纪录,这个类别的有194幢。

民政事务局长何志平表示,文物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21人增至28人,并会下设三个小组。

他说,留意到近日市民对文物保护的关注,当局会在年中提出具体的保护文物建筑的措施,让市民及团体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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