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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费案 检方拟引真调会释宪解决机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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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国务机要费案,目前检辩双方为六项外交工作及陈瑞仁讯问总统笔录究竟是否属国家机密,僵持不下,公诉检方为说服合议庭法官尽速进入审理程序,下周开庭时拟援引大法官就319真调会条例做出的第五八五号释宪意旨,主张由法官直接解决争议。

关于陈瑞仁笔录,辩方律师认为,陈总统当初接受陈瑞仁讯问笔录时,强调所言内容属机密外交工作,希望检方保密,陈瑞仁将笔录制成文书后也称内容属机密,因此相关卷证在审理前应送总统府核定机密等级。

公诉检方则强调,陈瑞仁当初将陈总统的笔录卷证密封,是尊重总统的请求,也担心全案移审法院的行政流程中,被录事或工友等不相干人员看到而外泄,并非陈瑞仁认定三袋卷宗已属国家机密。

至于国务费案中六项外交工作,公诉检方要求总统府应提供当初核定为国家机密的文号、流水号簿册,以厘清这些专案究竟有无完成国家机密核定,辩方律师则认为,六项工作当初总统向陈瑞仁说明时既已表明是机密,自然没必要另外再确认当初有无被核定为机密的问题。

检察官张友宁今天认为,大法官当时就真调会条例有无违宪做释宪时,就已说明,待查事项若属行政特权之资讯、应否接受调查或公开出现争执时,只要有法律明定相关要件与程序,即可由司法机关审理解决,国务费案中争议的外交工作与卷证文书,都在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范畴,因此机密争议可由法官直接裁定予以解决,不必再往返于总统府、法院、当事人之间,虚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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