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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信访863个上海市人大代表

【大纪元1月19日讯】[编者按]冯正虎2007年1月15日信访863个上海市人大代表,当日又用邮政特快专递(ER827737446CN)将致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代表的信《上海市人大代表的职责在哪里?—- 寄语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寄送上海市人大信访办。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代表总共865人,其中2位人大代表未被信访,一位是陈良宇先生,他目前处于“双规”之中,是没有闲心读这封信,另一位是滕一龙先生,他是这封信的关系者,许多人大代表会将这封信转交给他,也不必浪费邮资。这次信访花费冯正虎一个月的生活费(约1200元人民币),二封未寄,可以节省二元多钱,对国内自费维权的人来说,这是很大的钱,可以吃饱一顿早餐,有了一天抗争的热量。

冯正虎将理论转为实践,直接与所有的市人大代表沟通,支持与督促人民代表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最合适的上访申诉代理人。更多的公民会像冯正虎一样,首先去尊重与信任人大代表,然后再要求与督促他们参政为民、为民请愿、恪守人大代表的职责,这样持续下去,现行的人大代表就会转变成真正的人民代表。

上海市人大代表的职责在哪里?

—- 寄语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

第十二届上海市人大代表

您好。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1月28日召开。您是否考虑过如何去履行您的职责?你是否感受到上海市民的议政素质已经大大提高,正在要求并注视您的参政表现?目前,上海市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的、业余的,如果在仅有的一年一次的人大会议上还不表现出自己的参政才华与责任、不去维护自己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威与尊严,那么您的不作为不仅会愧对自己的人民代表称号,而且还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员的失职行为。

上海近年来出现一连串贪官污吏勾结不法商人侵吞人民资产的重大案例,上海司法不公正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最后都是由中央机构来发现问题并清除,那么上海负有监督“一府二院”责任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哪里?人大代表在干什么?绝大部分人大代表每天为自己领取薪水单位的业务忙忙碌碌、为生计奔波,谁在专心致意地关注治理上海的大问题、履行监督“一府二院”责任、为民请愿?您是否有时间去提高自己治理国家或整个地区的政治专业技能与水平?处于业余水平的兼职人大代表是根本没有精力去管理与监督专业水平的行政官员、法官、检察官,只好做橡皮图章、任官僚摆布。

我希望您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一议案是人大代表专职化的问题,也就是解决人大代表自己的生存问题。人大代表没有工资、没有办公室、没有助手、没有办公经费,您是否能专心致意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吗?您靠单位或部门的工资养活一家老少,当然要尽本分,首先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那么,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都在不务正业、三心二意,这个国家或地区怎么会治理得好呢?人大代表专职化的实现是迟早的事,上海可以率先做起。上海在人大代表信息公开化上已开创了中国第一,您打开全国及各地人大的网站,就可以看到上海人大网站已公开了市人大代表的联系方式,使上海市民可以与市人大代表直接联系。虽然这些数据还不充分,但在全国走出第一步的举动本身就可以值得称赞。

我提出二个议案,供您参考。请您可以依法在会议上或闭会期间单独或与其他人大代表共同提出相同的提案或质疑。

1、 上海司法不公正,追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的领导责任。

每年的人大会议上有一项固定的节目:审读及通过或不通过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您在审读法院工作报告前是否已了解上海司法的实际状况?您在上海市委、市府、人大、法院、检察院信访办的抽屉里可以看到上海司法不公正的实际状况。您是否相信,一个作者编著出版一部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居然在上海要遭受三年刑罚?这是千古奇冤,是上海的一个真实故事。而且,这个情节简单的冤案,申诉至今已有五年多,还没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上海司法既无公正,又没有效率。本案的错判及申诉的过程典型地反映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不公正的现状。上海市民、留日回国创业的冯正虎一人就独占4个冤假错案,10场错判。这些简单明了的案例,不是考核法官的审判能力,而是考核法官是否恪守法官的第一义务: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参见附件《上海司法不公正的见证:冯正虎的冤假错案》以及登载在冯正虎的个人网站:护宪维权(http://www.fzh999.com http://www.TLChina.com/fzh/ )上的一告、二告、三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申诉状及其他文章。

因此,今年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理应受到质疑,甚至不予通过。滕一龙先生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不公正的责任。因此,提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弹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1月7日颁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第四条(一)、第六条罢免滕一龙的院长职务。

2、改革人大信访办,转变为上海市人民代表接待处。

现在的上海市人大信访办不是人民代表接待处,根本没有权威与判断是非的能力,它就像法院驻人大的信访办,不会比法院门卫的收发室功能多一些。接待工作人员不接受上访人员的申诉资料,只是记下法院判决书的编号,以后就向法院一转,也就告知此人曾到此一游,法院不理睬,上访人员再来人大信访办,一圈一圈玩下去,看谁先消耗体力。上访人员辛辛苦苦一次一次远道而来,翘首以盼人民代表为人民作主、主持公道,但他们都是失望而归。精明的法官早就知道这个把戏,当然不会把人大的司法监督当一回事。

如果把上海市人大信访办比喻成一个医院,现在就诊室坐台的工作人员是护士,不是医生。这些没有行医资格、没有处方权的小护士却在给病人号脉治病,不出医疗事故已是大幸,还能指望这家医院能治病救人吗?没有医生,却让小护士瞎忙一阵的医院就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现状。真正的医生应该是上海市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的上访是法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上海市人大代表有八百六十五个,即使每天有十个上海市人大代表坐在上海市人大信访办接待人民群众的上访,就算365天都在办公,每个上海市人大代表一年也只化费四天时间接待上访的人民群众。这几天的时间可以让人民代表倾听人民的呼声,对人民代表的立法与司法监督工作也是有益处的。

我建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具体措施,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创造条件,让上海市人大信访办从本质上转变为上海市人民代表的接待处。

只要您恪守上海市人民代表的职责,上海的贪官污吏一定会少一些,司法不公正也会难以得逞,人民的怨声就会愈来愈少,就能真正保证上海社会的和谐。这是上海市民对您的期望。我在我的个人网站(护宪维权)上已专门开通了您与选民的联系渠道,这是一个尝试,请您支持与指教,并补充提供一些信息,便于人民群众了解您、联系您。我将志愿为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供一些义务帮助,让上海社会变得正义、公正、和谐。

此致

敬意。

2007年1月15日上海

【冯正虎的个人网站:护宪维权】

中国公民冯正虎出版销售一本没有政治内容的经济类工具书,居然在上海会遭受冤狱,这是什么世道?但在中国大陆却是一个真实的凄惨故事。一颗在上海第二届国际工业博览会上刚升起的亮星,一瞬间坠入黑暗的深渊,无声无息,忍受三年的冤狱之灾。在同一个上海政府的治理下,在同一个城市里,同一本电子出版物,仅相隔15天就使作者经历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谁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的公民权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的著作权?没有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宪政民主体制,公民就无法安居乐业。

从此,冯正虎开始倡导并实践“护宪维权”的政治理念。中国缺乏的不是法律制度,而是法治精神,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必须遵守法律的习惯与文化。无任是当政者,还是政治反对派都应当尊重与遵守宪法法律。修宪与制定法律都必须通过法定的公正程序进行。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本质上是改良,而不是革命,是运用法律的手段,行使与保障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追究与限制当政者的违法侵权行为,树立与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争取与捍卫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就是在保障中国人权,就是在完善中国的法治社会,就是在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和谐、尊重人权的新中国。

冯正虎的个人网站《护宪维权》,将记载冯正虎及其他朋友的思考与实践,供读者借鉴。每个普通人都可以像冯正虎一样从自己做起,从周围做起,不需要虚张声势的激进口号,以平和的心态,持之以恒的精神,依靠法律,争取与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主办的《方圆法治》杂志记者写道,“冯正虎案不大,但它也许会作为一个时代的印记而进入历史,在中国社会走向自由、民主和法治的道路上,在公民争取出版自由的进程中留下一个纪录。”

护宪维权网站主题:人身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经济自由;社会正义、人人平等、司法公正、民主法治、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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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元月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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