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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法48条 三读生变 待金管会提具体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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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报导】(大纪元综合报导)力霸机团掏空案愈演愈烈,在行政院长苏贞昌大声疾呼后,原本可望在昨日院会通过,公布呆账大户的银行法第48条修正案,由于在野党立委认为民进党团的修法主张过于草率,朝野协商未达共识,只好留待下周金管会提出具体条文后,再进行协商。

12日上午院会开始,民进党团提出变更议程案,将银行法第48条修正草案排入院会讨论事项第三案;第一案为存保条例修正草案;第二案为劳工监理会草案;第四案为警消基金条例草案。最后仅有第一案存款保险条例三读通过。

另外中华商银遭接管,引爆国人对问题金融机关的警讯。立法院快速通过“存款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银行“强制投保”,改为“申请投保”制度,对于体质不佳的银行,存保公司可以拒绝投保。此外,修法也明订存保公司具有“过渡银行”角色,存保银行不再只是接手问题银行,而是接手后将好的部分出售,争取回收。

有关银行法第48条修正条文,草案新修定门槛为全部转销呆账户,累计转销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或1,000万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贷放后1年内发生逾期者,得公布该呆账户。

不过,除了无党联盟退出协商,国民党团也认为,公布呆账户金额门槛过低,应以1亿元为底限,而且呆账户必须是重大、恶意呆账户才需公布,否则台湾的呆账户将近2万户,如果处理名单不谨慎,导致银行抽银根,难保台湾不会出现本土性的金融风暴,因此决定金管会下周提出具体条文再进行协商。

至于亲民党立委刘忆如则认为,应由金融联合征信中心统一汇整呆账资料,再决定如何公布,不要由个别银行单独公布。

据金管会在协商中公布的资料,目前呆账超过1亿元的有1,528户,5,000万到1亿元的有1,932户,3,000万到5,000万的有2,648户,1,000万到3,000万的有1万3,27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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