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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毙死猪肉灌香肠 五人遭求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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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市八日电)台南检、警单位去年九月间在台南查获一起非法贩售毙死猪肉案件,起出总重约一公吨的毙死猪肉以及香肠、肉脯等加工成品、半成品。台南地检署今天侦结提起公诉,五名被告分别被求处三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每人并科罚金高达新台币五百万至八百万元。

起诉书中指出,被告王家寓与林赐平、陈花夫妻自二○○四年七月起,向南部地区养猪户收购毙死猪,利用合法化制工厂掩护,私宰毙死猪肉卖给下游加工业者汤汾南及郑金龙。

汤汾南及郑金龙明知猪肉为来路不明的毙死猪肉,却仍灌制成香肠贩售给不知情的消费者,每月售出约一千公斤,导致不计其数的毙死猪肉香肠被社会大众吃下肚。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周盟翔在起诉书中形容五名被告为典型“见利忘义”、“不顾他人死活”的黑心商人,应予严惩。

分别依照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畜牧法、食品卫生管理法求处被告林赐平、汤汾南有期徒刑七年,并科罚金新台币八百万元;王家寓有期徒刑六年,并科罚金五百万元;郑金龙有期徒刑五年,并科罚金七百万元;陈花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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